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巜中国地名专业术语的初次梳理》—商伟凡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2-07 阅读:251 次

来源:地名笔谈

商伟凡 


1988年伊始,中国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正式由国家建设部划归民政部,随之按要求为年内定稿的《中国民政词典》补写地名专业条目。我当时在该办公室秘书组,受命组织这一临时性编辑业务:先汇总各部门意见列出条目清单,再请相关同事赵殿国、陈根良、周定国、张成秋、徐瑞琳、荆毅、孙越峰就各自熟悉的条目撰稿,其余基础性、综合性的22条由我承担。半个月后,全部文稿经委员会秘书长王际桐审订后上报。

图片作者(二排左2)和中国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同事们

此时,从1977年7月国务院设置中国地名委员会起算,地名工作在全国开展刚满10年;从1986年1月国务院颁布《地名管理条例》起算,地名工作由全国普查、辞书编撰、档案建设转入日常行政管理不过两年。由于以往缺少地名专业术语的收集与整理,如今基本上是现有专业人员仓促上阵、“各自为战”,基础资料能找到多少算多少,尚不成熟的个人观点融入其中也在所难免。

例如地名分类,当时通常按《地名管理条例》口径分为四类,即: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居民地名称,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我对此原有异议:前者与后三者不在同一层次,因而不应并列;能与“自然”并列的当是“人文”,可将后三者及一切“非自然”地名涵盖无余。于是,我在撰稿时“擅”将地名分成“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人文地理实体名称”两大类(自称为“基本类别”),然后再各自分作若干“亚类”。随后,王际桐秘书长审稿居然通过了,而我至今都不清楚此前是否有谁这样划分过。

于今回顾自己的文稿,既体现个人独立思考、勇于质疑的一贯作风,也显露受时代与学识局限而导致的观点变迁:1.坚持《地名管理条例》首开先河,将“地名”一词作为统称,以下各类则冠以“名称”,如人文地理实体名称、岛礁名称。2.将《地名管理条例》中构词不当的“行政区划名称”,改作“行政区域名称”(也获通过)。3.当时还没意识到,河南省简称“豫”、上海市简称“沪”或“申”的说法有误,它们不是“简称”而是“别称”。4.称“历史地名”一般指“历史上曾经使用并已废置”的地名,其实任何事物一经产生便有了历史,现行地名也不例外。……

1990年12月,由国家民政部所属各单位撰稿、崔乃夫部长主编的《中国民政词典》,在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30年过去了,“长江后浪推前浪”须知晓前人初心何在,“江山代有才人出”应明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借此,将自己当年冒昧阐释的地名专业术语照录(生僻字除外)如下,以期汇入国家地名事业发展及个人成长历程的真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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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地球表面自然形成的各种可识别部分名称的总称。包括山地、江河、湖泊、海洋、岛礁、平原、沙漠、冰川、瀑布、地片等名称。与人文地理实体名称同为地名在空间的两大基本类别。

2.人文地理实体名称 地球表面由人类活动形成的可识别部分名称的总称。包括行政区域名称、居民地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纪念地名称及专业部门使用的台、站、港、场名称等。与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同为地名在空间的两大基本类别。

3.行政区域名称 人文地理实体名称的一种。国家为实施行政管理而划分各级区域的名称。包括:(1)现行行政区域名称,如中国的省、自治区、市、县名,日本的都、道、府、县名;(2)历史上曾用的行政区域名称,如中国古代的州、郡、府、厅名。此外,中国地方政权派出机关管辖区,如清朝的“道”、民国的“行政督察区”、现行的“地区”名称,也归入此列。

4.居民地名称 亦称“聚落名称”。人文地理实体名称的一种。人类在生产与生活中形成的集聚定居地点的名称。按性质分为城市名称、集镇名称、村庄名称等。其中,城市里自然形成的小区域通称“区片”,如北京的西单、上海的徐家汇;山区若干相邻小村落总称“片村”;牧区季节性牧业生产点通称“牧点”;农村季节性有简易房屋建筑的农业生产点统称“农点”。

5.名胜古迹名称 人文地理实体名称的一种。为游览地、风景区和古建筑、古遗址等名称的总称。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少林寺、云冈石窟、仰韶村遗址。

6.纪念地名称 人文地理实体名称的一种。与革命运动、重大历史事件和著名人物有关并具有纪念意义的遗址、建筑物名称的总称。如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旧址、刘公岛甲午战争纪念地、平顶山惨案遗址、黄埔军校旧址、周恩来故居、陈嘉庚墓。

7.地域名 人文地理实体名称的一种。根据人类活动需要而按自然或人文因素所划地理区域的名称。如包括湘、鄂、赣、皖、苏、浙六省及上海市的“长江中下游地区”,特指美洲拉丁语区的“拉丁美洲”,港澳(香港、澳门)地区、东南亚(亚洲东南部),一般不需要严格的边界。

8.地片 野外小地域的通称。地片名称是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一种。

9.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人文地理实体名称的一种。人工建筑的台站、厂矿、港口、桥梁、隧道、机场、车站、水库和农、林、牧、渔场等名称的总称。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十三陵水库、大连港、贡嘎机场、杭州火车站、舟山渔场、南京长江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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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别名 亦称“异名”。在地名学上,指除标准名称外的其他通用名称。在地名领域,包括雅名、俗名、简名。广义还可包括体现当地特点的誉称,如称拉萨为“日光城”、景德镇为“瓷都”。

11. 雅名  “俗名”的对称,即雅化名称。在地名学上指人们对俗名加以美化后的“官用地名”。雅化后的名称,完全或部分改变了原名称的字形、读音与含义。如福建省地名“浔尾”的雅名为“集美”;台湾省地名“鸡笼”的雅名为“基隆”。

12.俗名  “雅名”的对称。通俗的名称。在地名学上指标准名称以外在民间一定范围内通用的名称。如南海诸岛中部分岛礁有“渔民名称”,称东沙岛为“月牙岛”,永乐群岛为“西八岛”、“下八岛”、“下峙”,司令礁为“眼镜”等等。俗名中粗俗的多被雅化改名,用字生僻的多以常用字代替。

13.简名 亦称“简称”。一般为名称的简缩。来源广泛,大多直接取自名称本身。如黑龙江省简称“黑”,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简称“苏联”,亚洲、太平洋地区简称“亚太地区”。有采用当地古名的,如河南省简称“豫”,上海市简称“沪”或“申”;有出于神话传说的,如广州市简称“穗”;有体现自然地理特征的,如湖南省简称“湘”,成都市简称“蓉”。采用拼音文字的语言,其简称可只用每个组成部分的头一个字母或几个字母缩写而成。

14.曾用名 在现用名称以前曾通用的名称。如北京曾名“北平”;河北省旧称“直隶省”。亚洲的伊朗原名“波斯”;苏联的伏尔加格勒原称“斯大林格勒”。

15.派生地名 由主地名(或原生地名)引伸出的新地名。如:由云梦泽派生出云梦县;雨花台派生出雨花门、雨花区、雨花镇、雨花路等。

16.历史地名 一般指历史上曾经使用并已废置的地名。如黄河的古名“河水”;辽宁省的原名“奉天省”。也有将其中古代的曾用地名称作“古地名”,如中原地区的古称“豫州”,朝鲜的古称“高丽”;将近、现代的曾用地名称作“旧地名”,如20世纪曾用的“陕甘宁边区”(1949年撤销)。从时间上难以有明显的界限。

17.地名避讳 中国封建社会避免在地名中出现当时帝王名讳的做法。多见于西汉以后。地名与帝王名同字甚至异字同音的予以更名,以义近、谐音或其他字替代。如汉景帝名“启”,县名“启封”改作“开封”;明光宗名“常洛”,县名“洛阳”改作“雒阳”。随帝王更替,“犯讳”地名又生,则前朝改的可复原。如西汉所设“弘农县”,因避东汉、北魏、唐帝王名讳,三次改“弘”为“恒”,又三次复原为“弘”。地名因避讳而频繁更改,是中国古代地名混乱的原因之一。

18.地名汉字书写规范化 中国汉语地名汉字书写的统一标准。要求汉语地名的汉字书写,均以各级人民政府审定的标准地名为准,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汉字,不用自造字、繁体字和异体字。

图片含有生僻字的“19.汉语地名方言用字”条目

19.汉语地名方言用字 汉语地名中出自方言并局限于部分地区使用的汉字。其特征:(1)字形为现代汉语辞书收录但无此含义。如陕西省地名“青化砭”,“砭”指崖边平坦的条状地形,而辞书中该字并无地形意义。(2)字形未被现代汉语辞书收录,或有特定含义,如云南省地名“亚~(上‘水’下‘石’)”,~,音pià,形容水落石上之声;或无明显含义,如安徽省地名中的“硔”、“~(‘车’在‘门’内)”、“枧”。经地名标准化处理,在通用字范围内的一般照用。现代汉语辞书未收录的字尽量少用,其中无明显含义的以通用字代替;有特定含义或区域性较强的酌情沿用或由省级地名管理机构确定,拟保留的应报国家语言文字主管部门审音定字。

20.中国地名大辞典 刘钧仁著。国立北平研究院出版部1930年8月出版。共一万八千条。收录国内古今行政区域、居民地等名称。着重阐释地名的变迁与沿革,注重记载新设行政区和边远地名,订正古书谬误,附注国外译名对照。条目按笔划排列,共分十二“集”,每集分“部”,部中分“划”,附以音韵。正文后有音序索引。

21.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 臧励和等编著。商务印书馆1931年5月初版,1982年11月该馆香港分馆重印。近四万条。收录上起远古、下至1930年的古今地名。包括行政区域、居民地、名胜古迹、关隘、驿站、铁路等人文地理实体名称,以及山、河、湖、地形区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词目以笔画为序。释文结合历史、地理名著,记述地名的位置、演变、建制沿革和重要史事,阐释了部分地名的含义。全书内容较完备,古今地名对照与建制沿革较清晰,对古代地理著作的错讹有所订正。重印时附加四角号码索引。

22.中国历史地名辞典 由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编纂,魏嵩山主编。1986年8月江西教育出版社出版。收录中国历史地名二万一千条,包括正史及其他史籍、地志、诗文中述及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和重要的山川岛屿、城镇堡寨、关津驿站、道路桥梁、工程建筑、宫观园囿、寺庙陵墓、居住及矿冶遗址等名称,着重记叙历史地名的今地所在、建制沿革、文献出处和重要史事。正文前有笔划查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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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本文发表于“新浪网”的作者实名博客。“地名笔谈”刊发前,作者修订全文并配图,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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