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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名命名的地理文化特征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1-02 阅读:237 次

来源: 江西地名研究 

凌德祥


摘要:地名的命名充分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的地理历史和社会文化,是人类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对中国地名文化资源充分认识和保护可以更好地继承和发扬中国的传统文化。文章研究了古今地名命名词语构成以及古今地名命名主要构成形式、特点和演变方式,揭示了古今地名中蕴含的丰富社会文化密码。

关键词:中国地名;构成形态;地理;文化


中国地名命名的词语构成特征


古代汉语的词汇构成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词汇构成的单音节化,即词汇构成主要以一字词为主,多音节单纯词多为外来词。现代汉语词汇构成双音节化,即词汇构成以二字词为主,三音节词,特别是三音节及三音节以上的单纯词多为外来词。上述汉语词汇构成特点也充分体现在古今地名的命名上,主要体现如下:

1.古代地名构成多以单音节词为主

中国地名最早多为单纯词构成,其中单音节一字词构成的地名多为汉语词,多音节单纯词(两字或两字以上)多为外来词。古代国名也多为一字词,后来称呼时多加上泛指的通名“国”“县”“州”“城”等构成。现代地名简称大多源于古汉语。

大约从先秦往后,汉语地名逐渐多音节化,早期的一字地名,有的逐步作为泛指意义的通名,演变成为地名的主要构词要素。主要有“京”“江”“河”等。

2.古代地名复合词构成的语序

先秦以后地名主要以二字复合词为主,三字及以上单纯词地名多为外来词。现代汉语地名或构词词干也多为复合的两字词或两字词加“省”“市”“县”“村”的构成,四字及以上地名则多为外来词。

古代二字复合词构成的地名大多为地名加上“国”“县”“城”等通名。上古时,汉语词语构成的语序多为修饰语在前中心语在后,地名的语序与后世也有较大区别。复合词地名主要为“大名冠小名”语序,如:丘商、丘皇、丘莸、丘舆、城父、城告、城棣、城且、城颍、城麇、城濮、水潦、土涂、蓄水潦、积土涂、河漳等。

而现代汉语复合词地名则多为“小名冠大名”语序,如上述例中的“丘商”“河漳”,则为现代的“商丘”“漳河”。

古汉语“修饰语在前中心语在后”这一语序特点,在现代方言中仍有保留。如南方方言中的“鸡公”实为“公鸡”,某地名原为“鸡公山”,因形似“公鸡”而名,后期北方多因不解其意而改为“鸡冠山”。又如安徽淮北地区有一地名“城父”,相传为项羽所建,后人多按现代语序误解为“城市之父”之义,其实与实际意义相差甚远。“城父”应为今天意义上的“父城”,可能是项羽为怀念父亲及家乡亲人而建。



古今地名借用外来词语的主要形式


今之汉人非往日之汉人,今之汉语也非往日之汉语。自古以来,中原地区一直是多民族杂居,语言之间也相互融合、影响。但古代外来词构成地名大多已经逐步“汉字化”,现在已很难看出其外来特征。

一方面,古代汉语外来词语音译地名大多用汉字转写,由于年代久远,很多用汉字音译转写的地名,特别是半音译、半意译的外来词语,现在已很难看出其外来词语的特征。主要如:“法库”(辽宁省),源于满语;“句容”(江苏),源于古越语等。

另一方面,早期的音译地名,很多后来已逐步改为汉语音义兼译的意译形式、完全意译形式或添加汉语意译成分的半音译、半意译形式,举例说明如下:

1.音义兼译形式

“康保”(河北省)为蒙古语“康巴诺尔”汉字音译;“包头”(内蒙古)为蒙古语“包克图”汉字音译。还有一些地名的音译词都直接改为汉化的意译词,如广西的横县(那郎),海南省的崖县(那门)、乐东县(只龙)、保亭县(打南、什南办)等。

2.意译形式

“胡硕(和硕)”为蒙古语音译,本义为旗帜,作为行政区划单位现在改意译为“旗”。

3.半音译、半意译形式

“藏布”为藏语音译,意为“江,较大的河流”,如“雅鲁藏布”,汉语改译加通名“江”,译为“雅鲁藏布江”;“错”,藏语音译,意为“湖”,“纳木错”意为“天湖”,汉语翻译为“纳木错湖”;“阿城”(黑龙江省),“阿”地名源于古女真语



中国河流主要命名特征


中国河流名称分布带有明显的“北河南江”的区域特征。北方地区多以“河”为主命名,南方地区多以“江”为主命名。黄河、长江之间地区多称“水”或“川”。

商朝时,“江”和“河”还主要作为“大水,大的河流”,特指“长江”和“黄河”。“水”和“川”则作为河流的普通名词。

以“水”和“川”命名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古代的中原文化圈。“水”,甲骨文为“图片”;“川”,甲骨文为“图片,从字形上看二者都是河流的象形,字源上应为同源,可能是当时南北不同方言发音不同所致的分化。

黄河文明和长江文明兴起后,“水”“川”命名功能减弱,逐渐被泛指的“江”“河”所代替。

“河”由最早专指“黄河”逐渐转为泛指,主要用于黄河流域为中心的北方河流命名。“江”由最早专指“长江”,也转而用于长江流域为中心的南方河流命名。现在中国境内的河流名称仍然保留这些痕迹。

中国淮河以北地区河流多以“河”命名为多。如“黄河”“淮河”“海河”“滹沱河”等。南方也有以“河”命名的河流,如海南的“万泉河”等,可能反映了这一地区历史上曾受到黄河文化为代表的北方文明的影响比较大。

长江以南地区河流多以“江”命名为多,如“珠江”“黄浦江”“澜沧江”等。但东北地区则有“黑龙江”“松花江”和“鸭绿江”等,这些地区开发时间相对较晚。这一地区河流以“江”命名,可能反映了这一地区在开发之初曾受到长江文化为代表的南方文明的影响比较大。

以“水”和“川”命名的河流名称,相对比较古老,其分布范围主要在陕西、山西、山东、河北以及四川、湖北、湖南、江西等地区。现存以“水”与“川”命名的河流主要是一些入“河”、入“江”,被列为“江”“河”支流的水流。

以“水”命名的河流相对保留较多一些,大多在陕西、安徽、湖北、湖南、广东各省的交界处。

以“川”命名的河流多分布在中西部和西南的四川和湖北等地。“川”作为河流的泛指名称应该也非常古老。成语“川流不息”以及《论语》中“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中的“川”均指“河流”,这些都证明至少在春秋战国时期,“川”仍常用为河流的泛指。

日本受中国唐文化影响最大,其河流名称现仍多以“川”命名,这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川”在古代常用作河流泛指。

江西、安徽、浙江和福建等山区的河流(支流)也多有以“溪”命名的。根据其发音考证,与“江”“河”元音发音开口很大、语音洪亮相比,“溪”的元音开口度小、语音细小,其原义就应指“细小水流”。




中国地名命名的地理文化特征


现代汉语的地名多来源于古代,古今地名命名有很多相同点,地名命名方式多有一定渊源。中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不同风土民情,地域的多样性也必然体现在地名命名上。中国现代地名的命名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及特点:

1.以地理地貌特征命名

(1)直接根据地理地貌命名。主要有:黑龙江、大横沟、青崖头、石崖只、窑子门、中岔口、岭底、坡头、沙凹、红土坡、苌池、红崖底、象鼻山等。

(2)地理地貌名作为地名命名构词要素。主要有:沟、梁、峪、陵、丘、阜、畈、墩、乡、亭、聚、坞、壁、垒、戍、堡、镇、铺、集、市、场、务、平、坪、门、砭、碱、寺、塔、嘴、店、渠、岭、湾、汇、垴、川、场、窑、城、台、池、坳、屯坎、坟等。

另外,不同历史时期也体现出地名命名的不同特点。

先秦时,华北平原作为政治文化中心,其地理地貌特点多丘陵,该时期地名多以“丘”“陵”“阜”命名。此后,由于黄河等河水漫流所挟泥沙淤平导致的地理地貌变化,“丘”也从地名命名中逐渐消逝。

两汉时,以人的聚集地“乡”“亭”“聚”命名较多,表现了当时的地方基层行政制度。

六朝时由于豪族大土地所有制以及用于防御社会动乱等需要,“坞”“壁”“垒”“戍”“堡”等字开始多用于地名。

唐中叶以后,由于城市商业兴起,以集市为特点的“镇”“集”“市”等命名增多。

“州”的本义是“河道中的小岛(或称沙洲)、水中陆地”。《说文解字》:“州,水中可居曰州。周绕其旁。从重川。昔尧遭洪水,民居水中高土。或曰九州岛。”

但一直到秦汉,“州”的范围仍相当不确定。直到东汉末“州”才开始成为郡以上一级行政区划。后来“州”一直作为行政区划概念,为加以区别,人们曾经用“洲”代指原“水中陆地”之“州”。

现在中国为城市命名时,除“株洲市”和“满洲里市”用“洲”外,其他均统一用“州”。

2.以家族、族群或人物姓氏命名

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社会根基。因此,以姓氏或族群姓氏命名的村落或城市在中国地名中是最多、最常见的。宗法社会人们往往根据姓氏聚居,以姓氏作为地名命名的主要依据。其命名方式主要为:姓氏名加地理地貌或村(乡、县)名或行政区划名。

如“祁县”,因春秋时晋国大夫祁奚食邑于此而得名;“稷山”(县),相传后稷曾于县境南陲的山中教民稼穑,后人称此山为“稷王山”,该地又因其山而得名“稷山”;现代也有因革命英烈左权和刘志丹而命名的“左权县”“志丹县”等。

3.以动植物命名

这部分的例子有:苹果园、枣林沟、榆林垴、麻地沟、杨林窑、香草坪、柏石、芦芽沟、椿树底、檀山沟、杳树坡、有鹿峪、马乡、熊坪、鹤山、猫铺、豹川、羊泉、鳌头、骆驼道、獐儿坪、绵羊坡、虾蟆垴、狮子坪等。

4.以历史人文命名

源于神话故事的有:神泉、石佛、普贤、寺坪、禅房、佛堂、观音堂、罗汉堂、降香坪、狮子神、老石神、玉女峰、望夫崖等。

源于历史人物或事件的有:“闻喜”(县),位于山西省西南部,原名左邑县,因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刘彻经此地时,听到官军破南粤(今广东)的喜讯,遂将此县改为“闻喜”;“灵石”(县),因隋文帝开皇十年挖河道时发现的古代陨石而得名。

5.以方位加其他类别名称命名

方位词作为构词要素的地名有:北坡、北社、北娄、北沟、北崖湾;东寨、东垴、东坪、东园、东坡、东山;南村、南沟、南河、南岭、南社、南流、南峪、南嘴、南贝子;西村、西社、西湾、西峪、西掌、西坡、西垴、西山头;中兰、中庄、中社、中兴道、中心梁等。

中国古代因山之南能照到太阳,故称为“阳”,山之北则称为“阴”;而水(河流)之北能照到太阳,则北为阳,南为阴。即“山南水北为阳,山北水南为阴”。“阴”“阳”也常用作地名命名构词要素。如“洛阳”“江阴”“山阳”“华阴”等。但也有少数例外,如湖北“汉阳”,历史上曾因在汉水之北而得名,后因汉水改道,由汉阳城的南面改到北面,而城市名称未变,所以就形成了一个特例。




中国地名历史演变的主要形态


1.地名的合并命名

由于历史变革,中国地名多经更改,目前中国可能只有“邯郸”作为地名沿用三千年而未曾更改,算是特例。“邯郸”因邯郸山得名,最早出现于古本《竹书纪年》。

合并地名主要是指在建制变更中,因两地名合并而成的新地名。如:山西“临猗”(县),1954年由原“临晋”“猗氏”两县合并而得名;内蒙古“乌海市”,由“乌达市”“海勃湾市”合并而得名;山东省“淄博市”,为“淄川县”“博山县”合称;安徽“东至 (县)”,也为“东流”“至德”的合称;辽宁省“盘锦”,取“盘山”“锦县”各一字而成。

2.地名的简称

由于中国地名繁多,地名较长、读写繁难,同音、同名现象也增多,为了便于识记区分,出现了中国特有的简称地名。其中,全国现行34个省级政区的简称为:京、津、冀、晋、内蒙古、辽、吉、黑、沪、苏、浙、皖、闽、赣、鲁、豫、鄂、湘、粤、桂、琼、渝、川或蜀、贵或黔、云或滇、藏、陕或秦、甘或陇、青、宁、新、港、澳、台。部分大中城市也有自己的简称,如:宁(南京市)、穗(广州市)、肥(合肥市)、榕(福州市)、蓉(成都市)、并(太原市)、汴(开封市)、甬(宁波市)、浔(九江市)。

3.城市地名命名变化

自古以来,中国城市地名逐渐形成了以县、州、市等命名的体系基本可以显示各类城市的规模和等级。一直到改革开放前,中国大陆的城市命名,基本上还是根据城市规模或等级以市、州(地区级)和县来命名的。

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城市命名逐步“升级化”。而“市”的命名尤为泛滥。很多原先以“县”“州”或“城”命名的城市也纷纷改为“市”,或直接在原地名后加“市”。如“宣州市”原为“宣州”;“宿州市”原为“宿县”。

现在,全国“市”至少可有省级、副省级、准副省级、正厅级、副厅级和处级等六个等级区分。主要如:

(1)“省级”的直辖“市”。有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2)所谓“计划单列”的副省级的“市”。主要有:东北地区:沈阳市、大连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华东地区:南京市、杭州市、宁波市、厦门市、济南市、青岛市;华中地区:武汉市;华南地区:广州市、深圳市;西南地区:成都市;西北地区:西安市。

(3)准副省级的“市”。除了上述国家计划单列的其他所有省会城市还有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一般为“准副省级”的“市”。主要有:唐山市、大同市、包头市、鞍山市、吉林市、齐齐哈尔市、无锡市、淮南市、洛阳市等。

还有相当一部分城市长期由相当于“副省级”以上或党委常委的官员兼任市委书记,该“市”实际享受副省级城市“待遇”。主要如:苏州市、延边市、烟台市、芜湖市、温州市、珠海市、三亚市、桂林市、宜昌市、延安市、格尔木市等。

(4)正厅级(一般地级)的“市”。主要有:河北张家口市、山西晋城市、江苏徐州市、浙江绍兴市、安徽亳州市、福建泉州市、山东聊城市等。

(5)副厅级(省管县市)的“市”。主要有:新疆石河子市、湖北天门市、河南汝州市、黑龙江绥芬河市、江苏昆山市等。

(6)处级(市管县市)的“市”。主要有:河北新集市、辽宁盖州市、吉林梅河口市、黑龙江阿城市、江苏锡山市等。


作者:凌德祥

来源:《中国科技术语》 2015年第17卷第2期

选稿:潘   薇

编辑:朱   琪

校对:耿   曈

审订:郑雨晴

责编:黎淑琪

(由于版面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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