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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老地名功在当代,开发老地名惠及千载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9-13 阅读:350 次

来源:地名笔谈

薛  光


城市中的路街巷、里弄、胡同、桥梁、寺庙、衙府、书院、商行、店铺、集市、作坊、山河、居民区、游览地、名胜古迹等名称中的老地名,是城市变迁的刻痕印记,是地名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历史信息的原始载体,是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也是社会风貌的探视窗口和不同层面的文化资源,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和凭证作用。笔者曾于2004年2月,根据南京开展老地名的评选活动的情况,撰写了一篇《不可磨灭的记忆难以割舍的情怀——谈谈”南京老地名"》的文章,一年多来获益匪浅、体会颇丰。近来《江苏电视台》、《新华日报》,《南京日报》,《扬子晚报》、《现代快报》、《金陵晚报》等南京8家主流媒体又先后采访本人,籍此机会再谈几点认识升华后的感悟。



1南京老地名评选活动带来的影响和收获



1.1南京市保护老地名的意识空前高涨

2004年1月下旬,南京市地名管理部门和《金陵晚报》社共同发起了”南京十大遗憾消失老地名”的评选活动,结果分别是“唱经楼”、“安乐寺"、”邀笛步"、"百猫坊”、“杏花村”、“子午路”、"凤凰台”、"仁孝里”、“吉祥街”和“赤石矶”等10个老地名当选(以上老地名大多属于自然消亡,与地名管理部门无关)。时隔不久,两家又联合举办了”南京十佳老地名”的评选活动,被评为十佳老地名的有“乌衣巷”,“朝天宫”、“桃叶渡”、“成贤街”、“龙蟠里"、”夫子庙”、“长干里"、"孝陵卫"、”莫愁路"和”虎踞关”等。从上述两期获得前十名的独具南京地方特色消失的老地名和现存的老地名看,老地名绝不是一个简单的文字符号,它承载着民情风俗,历史掌故和地域特色等厚重的文化内涵。因此,以上两次老地名的评选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的反响,广大市民踊跃参与、怀古说今,外界媒体纷纷报道、竞相转载,江苏省地名主管部门的人士也高度重视,关注备至,可谓影响广泛、意义深远,一个保护老地名的热潮正在南京大地兴起,至今余热未消,一度成为社会知名的热点新闻和公共话题。

1.2保护老地名的呼声在全国激起层层涟漪

也许是受南京两次评选老地名活动的影响,为了加强对传统老地名的保护,2004年6月,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向全国印发了《关于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地标委[2004]4号),要求各地“在地名标准化工作中,加强对传统地名和有丰富文化内涵的地名进行保护"。江苏省民政厅及时向全省转发了这个文件(苏民办[2004]20号),并提出了5点贯彻落实意见。此后,我省苏州、常州等城市的地名管理部门,都提高了对保护老地名重要性的认识,表示在今后的地名管理中,要注意做好对老地名的保护和利用工作,以弘扬中华优秀历史文化。2004年7月,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印发了《关于推荐和收集古地名资料的函》(地标委秘字[2004]6号),称”为顺利开展对千年古县保护标准的制定和审定工作,需请各地积极予以配合,推荐千年古县的有关资料”。2005年3月,民政部研究所开始筹拍《千年古县》试点片,作为“中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配套项目;同年4月北京启动了”爱泼斯坦北京胡同地名文化保护工程";与此同时,上海、杭州、成都、济南、郑州、兰州等城市加强保护老地名的呼声此起彼伏。上述举动,从不同角度映照出老地名彰显的文化魅力和独特风采,这是因为老地名们包含着漫长悠远的历史风云而历久弥香,虽经岁月长河洗涤,但其古朴的气质和丰厚的底蕴,却牢牢定格在城市的记忆中。保护老地名、延续老地名,已成为全国的普遍共识和一致行动。



2对今后如何保护和开发老地名的设想和建议



在城市建设、改造和管理中要有效地保护老地名使优秀传统文化得以发扬光大,地名管理部门首当其冲、责无旁贷,这是政府赋予的职能所决定的,必须不折不扣执行。但光靠地名管理部门一家重视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建设、规划、交通、土管等部门共同审时度势、凝心聚力,才能取得实效。根据本人从事26年地名工作的体会,我认为要把保护老地名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包括地名管理部门在内的有关部门,还应做好下列工作:

(1)老地名的保护意识必须根深蒂固。

如前所述,保护老地名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那些能够反映地域文化特征的老地名更要悉心加以延续。因此,作为城市地名管理部门在考虑为新建的路街巷取名时,应尽量多地保留一些有纪念意义的老地名,以使世人更好地了解这座城市的历史变迁及文化特征,使它有迹可循,人们可经常耳濡目染、众口称呼,从而使城市地名文化遗存得以绵延传承,也使市民对老地名的浓浓情结不致断裂。从这个意义上讲,保护老地名是实施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地名文化资源开发的必要手段,是营造城市文化氛围的特有途径,并要从痛失老地名的反面教训中牢牢记取,随意改变老地名将造成继承文化和历史传统等方面的严重缺失,使之成为永久难以挽回的遗憾和扼叹。

(2)对现有的地名和已经消失的地名进行调查考证工作。

城市中的路街巷、里弄、胡同等地名繁多,它们之中哪些属于老地名(含古地名、旧地名等),产生于哪朝哪代?来龙去脉怎样?演变沿革如何?是名存实亡?还是名亡实亡?等等,以往虽有不少文献资料曾零散记载过这些情况,但很少有人能把一座城市中的所有的老地名都表达得一清二楚。因此,作为专职从事地名工作的地名管理部门,有必要对城市现有地名中的老地名和已经消失的老地名进行调查摸底、逐条梳理,并广泛收集有关史料典籍和档案资料,开展详实细致的考证和研究工作,界定确需保护老地名的范围和条数,做到心中有数,能够如数家珍,在掌握第一手准确可靠资料的基础上,据此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性建议、方案和措施。

(3)对现有老地名的撤销、兼并或更名不可草率行事。

地名管理部门是老地名取舍审查的责任者,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对有历史意义的老地名要特别注意保护,一般情况下不要轻易更改,以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应该说我省地名管理部门基本能做到这一点,还做了不少抢救性工作),因为地址地名的变更涉及到千家万户,会带来成本费用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容易引起一些部门和群众的反感。在具体工作中,若碰上确需对保护范围内的老地名进行调整更名时,一定要考虑周全、慎之又慎,多方征求意见,切不可独断专行、”绑架”民意,组织有关专家和老市民进行论证,确保不让一个有价值的老地名随意流失。对老地名的取舍原则是:规模上,保大舍小:知名度方面,保高舍低:年代方面,保长舍短;品位方面,保雅舍俗。

(4)重新启用已消失的部分老地名。

在时代变迁和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许多富有文化底蕴、内涵丰厚和历史典故的老地名在不经意间逝去,令人感慨万千、惋惜不已,因为这些老地名就是一座城市个性特征的写照和缩影,往往别具一格、独树一帜。如将已消失的部分老地名重新启用或派生移植到新建的某些人文地理实体上,就会成为那段消失记忆的再现。江苏省人大十届三次会议代表就曾建议南京部分地方恢复明朝城门的名称,不仅言之有理,实践中也是可行的。因为明文化是南京重要的历史积淀和宝贵财富,像已重新启用的“集庆门大街"、”汉中门大街”、”水西门大街”等新街名,就运用得非常到位。地名管理部门还应深入挖掘开发,也可发动市民提供线索,建成老地名资料储备库,以便在今后命名有关地名时采用,让老地名文化再现历史辉煌。

(5)编制好城市地名规划。

所谓地名规划,就是按照城市的历史和现状及发展空间,对城市总体规划图纸中的各类人文地理实体进行超前命名,以使新生地名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层次化和系列化的要求,它对于减少地名命名更名时的片面性、盲目性、局限性,克服地名重名同音、文化含量不高的弊病,优化地名群体的层次结构和内在质量,有着重要作用。地名规划经专家论证并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将作为城市地名命名管理的主要依据,从而杜绝诸如像“城西干道”(实质“虎踞路),“城东干道”(实质“龙蟠路”)等不规范的临时地名和工程名称出现。诚然,地名规划中的新地名,既可以根据时代精神和现代意识进行地名创意,也包括重新启用部分品位高雅、含义隽永的老地名,使老地名文化重放熠熠光彩、延续千秋万代。

(6)加大保护老地名意识的宜传力度。

各市,县(市)民政局是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更是地名管理的主管部门,因此各级民政部门要大力宣传保护老地名的重要意义,要通过当地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站等传播媒介或其他有效手段,以扩大老地名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增强社会规范使用地名和对老地名的保护意识。特别是建设、规划部门和开发单位,要严格履行地名的审批程序,在工程项目立项前就要主动办理申报地名的手续,经同级政府或地名主管部门(含地名委员会)审批后,使之成为一条法定的标准名称,才能公开使用和发布广告。如果,不经报批就擅自使用,不仅名称不合法,也不受法律保护,届时倒霉的还是他们自己。另外,一旦这些不规范地名深入人脑、先入为主后,地名管理部门届时再想更改为一个标准名称,往往成了“马后炮”,为时晚矣。

(7)城市的开发和建设应注意保留古老街区。

当下,新城建设日新月异、老城改造翻天覆地,大量有着古老特色的民宅、街巷、里弄被拆得一干二净、冰消瓦解,取而代之的是林立高楼和宽广大道,许多老地名就是这样逐步走向消亡的,可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因此,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应考虑保留一些有古老特色的历史街区,这是非常珍贵的,也是不可再生的,尤其外国西方游客对古老街巷、特色街巷旅游探踪的兴趣十分浓厚、倍受青睐。如能坚持做到这一点,一些老地名就可继续沉淀下来,不至于在大拆大建中消失殆尽,对于塑造城市良好形象大有裨益。随着城建步伐的加快,我们在拥有一个全新城市的同时,绝不应该以牺牲历史文化为代价!这是需要城市建设、规划、开发等部门深刻反省和痛定思痛的!

(8)加强地名管理的法制建设。

要从根本上做好保护老地名的工作,地名管理就应依法行政,就要有地名管理法规作强有力的保障,才能有效遏制随意更改老地名的现象发生。据悉,《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修改稿中,已加入了"历史悠久或具有纪念意义的地名,不得更改”的条款,但不知何日问世,全国地名工作者翘首以待;新修订的《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也已将保护老地名的条款和违规处罚条款列入其中,三年前就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审查,但一直石沉大海,渺无音讯,让人忧心如焚。借此机会,由衷恳望江苏省有关部门能尽快将其纳入议事日程,使充实完善后的《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由省政府早日颁布出台,这样保护老地名的工作有法可依了。



3辩证看待在城市建设和地名管理中被弃用的老地名



在现今城市建设和地名管理中,确有少数老地名被弃之不用,也是无奈之举,事实表明一座城市在建设和发展中要保留所有的老地名也是不现实的。因为保护老地名也是相对而言的,我们不能把保护老地名绝对化,从而走向地名一成不变、墨守成规的极端。城市需要美好记忆,但我们也决不能做一个复古主义者,把怀旧作为一种时尚来推崇,希望广大市民也要对此进行理性思考。一些虽有历史年代却没有保留价值的老地名,在城市改造中被淘汰出局,让其一去不复返也是不足为怪的。从积极意义上讲,某些老地名的消亡,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时代进步的明显体现,是城市建设的喜人成果,是新型地名文化的氛围营造。人们对某些老地名消失的缅怀之情是可以理解的,但也不必过于看重、计较,一味强调厚古薄今也是不理智的。由于老城区大规模地建设改造,城市道路必然越来越长、越来越宽,一些小街小巷的拓展延伸,必然导致路名的重新整合,而便于城市科学管理。与此同时,带来的某些老地名的消失也是不必大惊小怪的,诸如"鸡鹅巷"、"驴子巷"、“煤灰堆”(巷)等均是老地名,一旦改造成为现代风格的大路大街后,若依然称之为”鸡鹅路"、"驴子街"、“煤灰堆大道”时,笔者暗自思忖,恐怕没有一个人能接受得了的,真可谓没有变化,就没有文化!人不能仅为古人活着,过分地伤感和怀古没有必要,我们一定要从当代城市管理、城市发展、城市文化等诸多因素思考谋划、从长计议,在尽量保持老地名历史特色的同时兼顾其实用功能,千万不要把某些老地名的弃舍当作城市建设和地名管理的沉重包袱,而不敢越雷池一步。此外,为了不让老地名从人们的视野中销声匿迹而无影无踪,地名管理部门可将其编成《老地名录》、《新旧地名对照表》等工具书,作为历史资料使之一息尚存,以方便人们浏览、查考和使用。



老地名是时移世变的留痕,老地名是岁月钩沉的回放;老地名中有源远流长的文化积淀,老地名中有事过境迁的烟雨沧桑。瞻望未来的老地名保护工作,还有很长的路子要走,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我想:只要地名管理坚持与时俱进、坚持开拓创新、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凭主观意愿办事,这样老地名就能重放异彩,新地名定将美轮美奂,那么亦雅亦俗、亦庄亦谐的新型地名文化,就可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下去。由此看来,保护、延续、开发和利用老地名,是城市地名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市民群众共同的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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