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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讲座】第一讲 什么是地名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7-19 阅读:782 次

来源:地名笔谈

杜祥明


笔谈按:1985至1987年,山西《地名知识》期刊开办“地名学讲座”专栏,邀请知名地名学专家撰文,普及地名理论知识,在当时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12期讲座涵盖了当时地名学和地名管理的骨架内容,今天看来也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价值,特别是当时的一些观点和主张经历了30多年的检验,更值得今天的人们去学习和理解。个别内容,像地名数据的计算机处理等,以今天的技术条件和手段来看微不足道,但讲座内容反映了当时地名人解决问题的观点和思路,勇于探索新技术、新手段的魄力和能力,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种激励。我们将讲座内容进行整理原文刊载。


  原按语:《地名学讲座》现在出台和大家见面了。这个专栏是根据广大读者、地名工作者和地名研究者的意见和要求,为了普及地名理论知识而开辟的。“地名”同人的名称和其它各种专名一样,是处处皆有、人人皆知、人人皆用的。差不多和语言出现的同时就产生了。有了文字以后,也就有了关于地名的记录、介绍和考证材料,并逐步有了专门研究地名的文章和著作;后来还逐步形成了一门专门学科。新中国成立以来,对地名工作十分重视。1977年国务院决定成立了中国地名委员会,以后又进行了史无前例的地名普查工作。这说明地名工作,现在已成为国家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地名工作一方面为地名学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另一方面地名工作也需要地名学理论的正确指导。现在我国正在进行两个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对地名研究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了。这是本刊开辟《地名学讲座》的最主要目的。我们的设想是: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分十五至廿讲(每期刊登一讲或两讲),对地名学的一般理论知识,作一比较系统的概要介绍。本讲座准备从地名和地名学的概念和一般内容讲起,然后分别讲地名学的各有关专题及同其它学科的关系。每讲都请地名学知识见长的同志来撰写,力求理论和实际联系,反映出当前学术研究的新认识、新水平,并做到理论性、系统性和通俗性相结合。在此,需要特别声明的是:这一讲座不可能对地名学的理论讲得十分深透和完整,其见解不能说都是最终的结论或定论。对地名学研究来说,只能是起一个“入门”和“向导”的作用。大家对办好《地名学讲座》有什么意见和要求,希望随时提出来。对讲稿中阐述的观点有那些不同认识,也希望来信提出、或写成文章寄来,以便在刊物争鸣和开展学术研究,推动整个地名学的研究工作,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编者          

        
地名是人们赋于地表某一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它包括大陆、海洋、高原、平原、盆地、沙漠、沼泽、山岳、隘口、河川、湖泊、港湾、岛屿、洲礁以及国家、地区、城镇、村落、街巷、交通站、建筑物和地表其它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地理领域的扩大,地名命名的对象已不限于传统的地球表面,而扩大到海底和星球。英语中意为地名的词有geographical name、place name和toponym。
地名是社会的产物


人类为了识别和相互交往,而有指称地表某一地理实体的需要,从而产生了地名。地名是社会的产物,它的命名、演变始终都受到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没有航海知识的积累和十六世纪的地理大发现,就不会有像太平洋、印度洋这些辽阔水域的名称。没有望远镜和航天工具的发明,也不会有今天越来越多的月面地名。并不是处处都有地名,只有在人类社会活动中有需要的时候才会赋于某些地理实体以名称。地名命名的初期往往是少数人提出来的,但只有经过社会实践为社会多数人所公认,即约定俗成时,才能起到社会交际作用。地名由少数人称说到为社会广大成员所公认,要经过一定的传播和筛选过程。利用社会组织的力量尤其是行政机构的力量,可以加速这种过程。为了更好地进行社会交际,人们不喜欢那些称呼累赘、书写繁琐的地名;而要求含义健康、富于联想便于记忆、读起来上口、写起来简便,甚至要求称说雅化。例如早先通行的欧罗巴洲、阿非利加洲,为了好读、好写,当前已简化为欧洲、非洲。建国初期把盩厔县改为周至县,鄠县改为户县,也是为了方便社会的使用。内蒙荒僻地区有一个蒙古语地名,汉字译作“楚鲁特达巴音珠恩高吉格尔”(原意为“有石头的岭的东边的尖锥”),像这样累赘的地名很难记忆,相信随着这一地区的进一步开发,一定会向简化的方向发展。现代社会的交通、通讯日益发达,人们涉及到的地名越来越多,记不胜记。因而由权威机构搜集、整理、出版如地名录、地名志、地名辞典等地名资料,编绘各类使用标准地名的地图,以至建立地名数据库,供各行各业快速检索已成为必不可少的工作。地名是历史的产物,随历史的发展而演变。地名的命名通常反映了命名时代的特征,尤其是阶级出现以后,许多地名被打上了阶级的烙印,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意识。地名因多种多样的原因在不断变动。有的因地方自身的兴亡而导致地名的兴废,如沧海变成良田,一批新地名产生了,而自然和人为的灾害造成村落毁灭,使旧的村名被废弃。有的由于外族入侵地名被纂改,如原为中国的庙街,帝俄根据不平等的瑷珲条约(1858年)强占以后改名为Николáевск(尼古拉耶夫斯克)。有的由于民族迁徙,新的民族语地名取代了旧地名,或迁前地区的地名被带到新迁地区里来,即所谓侨置地名。有的由于国家独立,因民族自尊而改名,如原英国殖民地的黄金海岸于1957年独立后改名加纳。有的因改朝换代统治者利用地名歌功颂德或耀武扬威而改名。或由于政区的增、裁、合并致使区划名称的变更,或名称不变但所属范围变动。有的出于对封建统治者名字的避讳而改名,如隋文帝父名忠,因避用忠字及同音字,改中丘为内丘,中江为内江。语言文字的发展及其它原因都会导致地名的变动。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地名虽时有变动,但是由于地名的命名被社会确认以后,仅作为地理实体的称号被人传播(尤其是口语传播)而又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由于地名的这一特性,使得地名中的某些古字、古音以及反映在地名词义中的命名时代的某些自然的、社会的特征得以流传下来,为研究历史上当地的自然景观、社会背景和语言现象提供了可贵的参考资料。
地名是语言词汇
地名是一种名称。世界上有万事万物,人们为了区别它们,而给不同的事物起了不同的名称。战国时期的哲学家公孙龙指出:“夫名实谓也”,即名是实的称谓。列宁在《哲学笔记》里说:“什么是名称?名称就是一种用以识别事物的记号,一种惹人注目的标志,我们用它来代表事物,说明事物,以便使事物能够完整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名称是由语词构成的,是语言词汇的一部分。地名作为语词既有语音又有意义,用文字书写又有了字形。地名的意义除了指称意义外,还指构成地名的各个词素的意义,即书面语场合中的字面意义。如“长江”这条地名词是指位于中国中部横贯东西的一条特定的大河,这是“长江”的指称意义。而长的河是它的字面意义。地名是专有名词,是指称特定位置上特定类型的地理实体的。因此地名的指称义又可细化为指位义和指类义。有些地名因年代久远,或已音变,或已形异,或原义湮没,或原位难考,或原类不明。语言是有民族性的,不同民族分布区域内的地名,一般总是由生息在当地的居民以其语言命名的。不同民族语地名不仅在语法结构、语音、词汇等方面各具特点,而且在命名的理据上还能反映出本民族的心理状态、风俗习惯和其它文化特征。例如在汉语地名中常有以龙、凤等词命名的地名,如福建的龙岩县、湖南的凤凰县等,反映了汉民族的文化特色。在同一民族语内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方言差别或口语与书面语之间的矛盾,而方言中又常常较多地保留了古语成分。因此,通过地名语词的比较分析和语词分布的研究,可以帮助确定历史上的民族分布、迁徙以及古语特征。地名在不同民族语文之间的传播要经过翻译,“名从主人”是地名转译的主要原则。做好地名称谓、书写和译写的统一规范,避免一地多名、一名多写和一名多译的混乱现象,是地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地名是地理实体的指称


世界上一切客观存在的物体,我们称之为实体。地名所指称的并不是一般的实体,而是指具有特定类型和特定地理位置的实体,即我们所说的地理实体。从构成地名语词的结构上,通常可分为专名和通名两部分。通名指出地理实体的类型。专名区别同类地理实体中的不同个体。例如太平洋、永定河、海南岛、长寿县等,其中洋、河、岛、县是通名,太平、永定、海南、长寿是专名。专名和通名组合起来起定位作用。中国古代有些地名用单字表示,它的指类作用通常由字的偏旁山、水(氵)、邑(阝)来反映,例如嵩指山、汾指水、郿指城。地名的指位性并不都是很明确的,像自然区域名称所指位置常常是中心部分明确,边缘部分模糊。有些词原为通名后来转化为专名,例如苏州市的州、石家庄市的庄原为通名,后来转化为专名的组成部分。有些词原为专名后来转化为通名,例如江和河,在古代前者是长江的专名,后者是黄河的专名,后来都转化为河流的通称。中国某些行政区划名称中的通名有时被省略,黑龙江省有时只称黑龙江,巫山县有时只称巫山。在通名省略的情况下,黑龙江是省名还是河名,要根据说话时的语言环境来确定。地名中的专名还常常反映了被命名的地理实体在命名时代的某些自然地理或人文地理的特征。如颜色(长白山)、形态(五指山)、气候(恒春)、方位(南海)、物产(克拉玛依,维吾尔语义为黑油)、商业(菜市口)、职业(铁匠营)以至祈求(平安堡)等等。有些特征一直保存到现在;有的虽已消失,如王府井,井已不存,但地名仍继续流传。地名还能反映区域的地理特征。如带有塬、峁等词的地名只分布在黄土区域。塬指面积较大的黄土顶面,峁指四周已被侵蚀切割的黄土孤丘。而带有涌、滘等词的地名只分布在广东水网地区。涌是小河,滘是水道分岔处。又如通过新疆地名语词和分布的分析,可以看到自治区的多民族性,人口分布的不均匀性和地区的干旱性等区域地理特征。
地名的分类


地名有不同的分类。按地名所指对象的地理属性划分,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和人文地理实体名称,前者又可分为水名(这基本上是最稳定最古老的一类地名)、山名等,后者又可分为聚落名、政区名、建筑物名等。按照所指政区的等级划分,有国名、省名、县名等。按照地名的语别划分,有汉语地名、英语地名、阿拉伯语地名等。按照地名社会交际功能划分,有标准名称、旧称、别称、自称、他称、全称、简称、雅称、俗称等。按照地名通行的时间划分,有今地名和历史地名。按照地名构词的关系划分,有原生地名和派生地名。按照地名命名的缘由划分,有描述性地名(即反映当地某一自然或人文特征的地名,如形态、色泽、音响、方位、物产等),记事性地名(即反映曾发生过的事件或以故国、部族、人物的名字命名的地名,包括两地合并各取一字的合成地名在内,如襄阳、樊城合并为襄樊市),意愿性地名(即反映人们的意志、愿望、忌讳、宗教信仰的地名)以及讹传地名等等。十九世纪后期在欧洲形成了以地名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学科——地名学。中国对地名的研究渊源很早,近来由于充实了许多内容,正获得新的发展。
原载于《地名知识》198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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