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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多方位思考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3-15 阅读:571 次

来源:江西地名研究

耿楠  孙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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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遗产,既承载着深厚的传统文化,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现实作用,愈来愈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正在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也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属性信息的采集。从实际情况来看,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地名管理工作未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存在一定的理论缺失与监管缺位,导致许多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地名消失。据民政部统计,近30年来,我国有6万多个乡镇名称和40多万个建制村名被弃;同时,部分新地名则存在着“大、洋、古、怪、重”等现象,对地名的文化传承造成很大损害。近来关于黄山复名徽州、“大意失荆州、糊涂失沔阳”等地名的争论,更是将这一问题推上了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从当前地名文化保护的实际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层面的纠葛。


01

读音和拼写方面


首先是多音字问题。多音字是汉语的重要特点,地名用字中的多音字为数不少,如山西省长治(Chángzhì)市的长子(Zhǎngzǐ)县,因为尧王长子丹朱受封于此而得名,由于汉语词汇中有“长子”一词,尚不容易读错。但山东莘(Shēn)县和上海莘(Xīn)庄,浙江慈溪市政府驻地浒(Hǔ)山和江苏浒(Xǚ)墅关则让人无所适从了。此外,地名通名如北方常见的“堡”字,各地方言读音不同,北京十里堡读作“Shílǐpù”,天津大黄堡念“Dàhuángbǎo”,陕西吴堡则称“Wúbǔ”,简直令人眼花缭乱。


其次是常用字在地名中的异读问题。如安徽六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15)》作“Lù′ ān”,《现代汉语词典》却收作“Liǜ′ ān”,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主持人读为“Liǜ′ ān”,引发了社会的热议。甘肃宕昌也因地名读音问题,经民政部、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进行审定,将“宕”字的“tàn”音予以认可,最新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已将“tàn”音收录,“宕昌(Tànchāng),地名,在甘肃。”而山西洪洞(Tóng)和河北乐(Lào)亭的地名用字读音在《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中就已收录。在地名读音上,尤其是在方言读音上是否要“名从主人”,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着困难和争议。


从地名拼写来看,《汉语拼音方案》是我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1982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将《汉语拼音方案》确定为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的国际标准。但在实际生活中,汉语拼音方案贯彻的并不彻底,主要受到两方面的影响。


一是受到旧有威妥玛拼音的影响。如民航机票上,北京缩写为“PEK”,即是威妥玛拼音“PEKING”的缩写,而汉语拼音方案的全称当为“BEIJING”;与之类似,北京大学(PEKING UNIVERSITY)、清华大学 (TSINGHUA UNIVE RSITY ) 、中山大学(SUN YAT-SENU NIVE RSITY)、青岛啤酒(TSI NGTAO)等由于历史悠久,也仍然使用旧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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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受到英语影响,尤其是公共场所及机构的地名拼写方面标准混乱。以北京地铁站名为例:一种是全部用汉语拼音拼写,如北京地铁站名“前门”标为“QIANMEN”;第二种是全部用英文拼写,如“国家图书馆”站标为“National Library”;第三种就是最常见的将拼音和英文混搭拼写,如北京地铁“北海北”站标为“BEIHAI North”。即使在同一个系统中,拼写体系也不能贯彻到底。如“立水桥南”标为“LISHUIQIAO South”,而“惠新西街南口”则全部用拼音拼写 “HUIXINXIJIE NANKOU”,“天坛东门”全部用拼音拼写 “TIANTANDONGMEN”,“北京大学东门”则用全英文拼写“East Gate of Peking University”。                                    

总的来说,北京公共场所的地名拼写还较为规范,但到地方就更加混乱了。如二七广场是郑州的地标建筑,而在二七广场的标牌上有的写拼音“ErQi Guangchang”,有的是混搭“ErQi Square”,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将地名专名的部分也翻译成了英文,如郑州市“二七广场站警务室”的标识是 “Two Seven Square Station Policeroom”。此外郑州东站,有些标牌上写着“Zhengzhou East Railway Station”,有的写着“Zheng zhoudong Station”。


由于目前国家对公共场所标识英文译法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各个城市的英文译法标准比较混乱。北京市2006年发布实施的《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是中国第一个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的地方标准。广州、上海也相继发布了类似标准。根据以上规范,北京市和广州市对于地铁站名的英文翻译采用汉语拼音拼写,但具有功能性特征的如体育场、火车站等站名采用英文翻译。深圳市地铁站名的英文翻译全部采用汉语拼音,但列车广播英文报站采用汉语拼音加英语的方式。看来,出台公共场所标识英文译法的国家统一规范势在必行。


此外由于汉字中存在着大量的同音字和多音字,按照《汉语拼音方案》拼写地名,仍会存在大量的同音地名现象。在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大量的同音地名,有些甚至存在于同级政区内,如明代江西布政使司境内有两个“永丰县”,读音用字完全相同。直到今天,虽然同级政区内的同音地名已经无存,但在不同政区内仍有此类现象的孑遗,往往需要用不同的方法来区别。省级政区如山西省与陕西省,若不加声调,则读音接近,故将陕西拼为“SHAANXI”,采用“单元音双写发上声”来区别(这一方法来自于1928年的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式);县级政区如黑龙江省宾县与陕西省彬县,读音完全一致,通常需要加上级政区前缀来区别;不同级别政区如贵州省贵阳(市)与湖南省桂阳(县),则需要以通名加以区别。


02

字形和字义方面


中国古代地名以繁体字书写,存在较多的生僻字,有“南人不识盩厔,北人不识盱眙”之说。新中国成立以后,先后出台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简化字总表》(1964、1986)、《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和《通用规范汉字表》(2013)等,对汉字进行了简化和规范化,地名用字亦是其重要内容,其中问题较突出的是生僻字和异体字问题。


首先来看生僻字。生僻字在地名中比例较高,“这正是单义性要求地名在书面形式上有所区别而带来的用字现象”(李运富,2002)。从1955—1964年,经国务院批准陆续更改了35个地名生僻字,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如河南“濬县”改“浚县”,青海“亹源”改“门源”,陕西“盩厔”改“周至”等都是比较成功的例子。但这一改革并不彻底,一方面仍然存在相当数量的较为生僻、繁杂的地名专用字,不易辨认、识读,如山西的“隰县”、河南的“郏县”、安徽的“歙县”、“黟县”、河北的“藳城县”等。另一方面部分已经更改的地名用字也并不彻底,如“醴”字,陕西的醴泉更改为礼泉,湖南的醴陵却未更改;江西鄱阳县更名为波阳县,但邻近的中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没有更改,引起了社会的疑惑,最终在2004年复名鄱阳县。


简易性原则是对现代地名用字的要求,但简化的同时,应注意使相关地名用字和普通语言用字保持同一,遵循“同一性原则”。比如陕西“醴泉”中的“醴”字,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酒一宿熟也。《尚书·中候》云:醴泉出山。“醴泉”指“甘甜如醴之泉”。然而简化为“礼泉”之后,构词理据消失,也不符合汉语词汇的构词规律。云南的澂江县更改为澄江县,但当地民间更偏爱于“澂”字,原因在于当地有帽天山、抚仙湖,又是著名的文化之乡,澂字有山有水亦有文,可以更好的代表当地文化,故实际中经常混用。


其次是异体字问题。如“圳(甽)”,括号中的“甽”是“圳”的异体字,属于《通用规范汉字表》外的异体字(简称表外异体字),读音为zhèn,规范字形为“圳”。但在地名用字中,广东省有个“深圳”市,浙江宁海县有个“深甽”镇,如果按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标准把它们都统一写作“深圳”,那就抹杀了两个地名所指的区别。再如“塱(㙟)”,上下结构的“塱”是正体字,而左右结构的“㙟”属于表外异体字。如广东阳春市的“河㙟镇”,《中国地名录》《广东省地图集》采用“河㙟”的写法,《广东省地图册》和《区划简册》采用“河塱”的写法,网上用百度地图搜索显示的却是“河朗镇”。对待异体字要在国家标准的指导下兼顾经济性原则,对当地异体字用字现状进行实地调查,尽早定字定形,减少混乱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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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地名实体方面


作为地理实体的载体,地名还承担着区分行政区划级别的重任。不同的地名通名代表了一定的行政级别,如通名“市”在我国有直辖市(省级单位)、地级市、县级市(县级单位)等多种类型,跨越三个行政级别,部分省会城市和大城市还被划定为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等,享有一定的行政级别待遇;通名“区”也有特别行政区(省级单位)、民族自治区(省级单位)、市辖区(县级单位)等不同级别。在国家制度层面上,我国目前还缺乏一部正式的《行政区划法》,除了《宪法》有原则性规定外,仅有《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等少数行政法规,相关制度建设的细则仍然缺位。1986年颁布实施的《地名管理条例》,迄今已经30年,其内容已经跟不上当前地名发展变化的新趋势。成立于1977年的中国地名委员会,曾在地名工作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其职能日益淡化。目前的地名管理工作,主要是由民政系统负责,各地的地名委员会办公室仅作为民政部门的分支,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行政执法能力。规划、住建、交通、工商、公安等诸部门,在各自的实际工作中对地名也多有涉及,多头管理现象比较突出。加之更改地名中所蕴含的相关行政利益,刺激一些地方不断地更改地名与行政区划,这是近年来地名变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了部分地区更改地名时出现了诸多弊端。如通名叠加现象,即将不同级别的通名应用在同一政区地名中,如湖南省津市市(县级市)、河南省辉县市(县级市)、广东省梅县区(市辖区)、湖北省沙市区(市辖区)等。这种通名叠加在读音上比较拗口,既不科学,也容易引发理解上的混乱。再如武夷山是福建省的主干山脉,而县级的武夷山市(原崇安县)不足以承载如此重大的地名,属于小马拉大车。安徽的徽州改为黄山,除了被诟病为不利保护徽州文化,其市区设置也不合理,出现了“到了黄山市见不到黄山”的现象。更有一些新生城市地名,如楼盘、广场等,滥用“巴黎”、“威尼斯”、“加州”等外文地名,让人未出国门,却感觉身在国外,不但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也沦为社会的笑谈。


从国内外的社会发展趋势来看,地名文化作为特殊的文化遗产,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2007年第九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作出决议,“遵照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认为地名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2012年,国家民政部发布了《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行业标准》(MZ/T033-2012),对千年古都城、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少数民族语地名、甲骨文与金文地名等八类地名文化遗产的鉴定作出了规定,并启动了相关评审工作。2013年,中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会成立,致力于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持续加强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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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应当建立、健全地名与行政区划管理制度,从根源上厘清地名文化在语词与实体两方面出现问题的根源。在地名语词方面,加强理论研究,探索出符合汉字地名特色的地名标准化体系,对地名进行规范化的正字、正音,妥善处理地名专用字、方言读音、少数民族语言与现代汉语语法规范的关系;在地名实体层面,应当完善行政区划与地名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对地名命名与更改的控制,综合考量历史文化传统与社会现实需要,充分尊重专家意见与民意诉求,避免轻率决断:尽快制定出台行政区划法,厘清行政区划通名与行政级别的关系;对现行的1986年颁布实施的《地名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增加、完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同时理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形成协同保护。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氛围,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制订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建立起地名管理与保护的长效机制,逐步设立、完善各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录,提高社会各界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认同,增强全社会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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