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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区地名文化景观研究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11-09 阅读:383 次

来源:江西地名研究

王彬  黄秀莲  司徒尚纪


摘要:对广东现有143条政区名称按照政区地名、命名规律、名称出现最早时间和距今(截至2007-12-31)时限等属性建立广东省政区地名数据库,并进行分类统计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全省143条政区名称中,有一半政区地名在明代及明代以前就已产生。改革开放以来,出现大量以"市"和"区"为通名的新政区地名,但专名多保留不变。在空间分布上,广东政区名称表现出随时间变迁呈现不均衡的分布规律;在政区名称命名方式上,越早出现的政区名称,以自然地理实体特征得名越突出,越是晚出现的政区名称,因社会人文事象得名越明显。从音节语言结构看,双音节政区名称占绝对优势,偏正式结构所占达67.8%,具有与全国其它地区大体一致的特征。此外,全省政区名称的通名、专名及其语言结构等方面也具有岭南地域文化的某些特性,移民、区域开发和国家行政区域体制变迁是广东政区地名文化景观形成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政区地名;景观特征;分布规律;广东省    

政区是国家为了实施有效治理国土,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的行政区划,政区拥有区位和范围等特性。政区地名即是二者的结合,一般是指具有一定范围的行政区划的名称。政区的命名,即政区名称来由多是依据该区域的地理实体、人文事象或体现统治者的意愿等。通过对政区地名的研究,可以透视区域的地理、历史、人文等自然与社会文化现象。纵观中国传统地名研究多集中在区域地名分布特点、分类、命名方式和规律、发展史以及主要地名含义的阐释、由来、地名价值的挖掘和比较研究等层面。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地名的研究表现出区域地名特征和应用地名研究增强的趋势,而对于政区地名文化景观研究还相对较少。本文选取独具地域文化特色的广东作为个案,研究其行政区划地名在命名规律和时空特征等方面的文化景观内涵,以期为地名学研究和其他区域地名研究提供借鉴。


1.资料来源和研究过程

以广东省现有县级(包括县级市和设市区地名)行政区划地名143条为基准,按照政区地名最早设置年代、命名规律、名称出现最早时间和距今时间(截至2007-12-31)等属性建立广东省政区地名数据库,分类进行统计;数据库资料主要来源于广东省各市县(区)地名志,部分参考所在市县(区)地名内部研究资料。在研究过程中,根据地名组成的专名和通名特征,考虑到政区名称的变更,全部采用完整政区名进行分析。在政区与地名演变的基础上,诠释全省政区地名时空和文化特征,进而分析其形成机制。


2.广东行政区体制与地名演变

从地名的发展历程看,地名命名已从约定俗成的名称,发展到人们有目的地对各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而且由各级政府统一控制,使地名命名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法定性。从国家层面看,地名更是涉及到国家主权、国防、外交、新闻、出版、民族演变和认同等方面,特别是行政区划和国界名称,故历来政权都非常重视地名的命名,而且为了有效地对所辖国土进行统治和治理,不时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地名存废和变更等。广东作为我国边疆地区之一,唐代以前虽被称为“化外”之地,但各朝均未将其排除在统治之外。相反,宋元以来,因北方汉人大规模迁入,大量土地得到开发,广东在全国的地位逐渐上升。特别是明清时期,广东更是成为全国的经济重心之一,手工业、商业在全国独树一帜,海外贸易首屈一指,政治统治逐渐加强,包括政区地名在内的大量新地名不断涌现。

秦至清末,历经多次政权更迭,广东地名多由此而更改(表1)。秦置郡、县以来,西汉在广东设3州7郡26县,县下设乡或亭,地名层次增多。三国时期,广东境内设县比汉代又增加了1/3。南朝萧梁时期,广东境内建置达15州45郡147县之多,超过现在市县数量,成为历代之最。虽然隋代曾将政区三级制变为二级制,郡县数量有所下降,但唐代政区又恢复三级制,改为道、(府)、县制,广东境内增至24州(郡)93县。宋代因袭唐制,惟以路代替唐代的道,只新增长乐(五华)、香山(中山)和乳源3县。元代时,首创省为地方一级政区,并在省和路间增设道。明代则是广东因政治经济发生重大变革所设置政区名称最多的时期,设有10府、1直隶州、8州和77县,共计94条政区名称,其中22条是在元朝政区设置基础上新增加政区名,并重新变为省、府(州)、县三级制。从总体上看,一些通名发生变化,但专名却被保存下来。此外,明代还对乡里制度进行完善,实行都、里、堡、图、甲制。至嘉靖中,广东有里4028,每里110户,许多里与自然村名一致,部分聚落地名也因此诞生。究其原因,一方面,明代时期广东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粤东、粤东北大量荒芜土地得到垦殖,在新垦殖土地设置政区以利征收赋税;另一方面,为加强对少数民族的统治和剥削,明政府在出兵镇压平定之后,多以“政治寓化”设置政区,分而治之。而对一些开发较早、人口稠密的地区,为增加赋税收入,也析分部分政区。清承明制,虽只增加花县和丰顺县,但政区通名方面恢复道,增加厅,乡里数明显较明代有较大增加。尤其乾隆以后,广东户口大幅上升,乡里制度更趋完善。以东莞为例,“城内曰坊,附城曰厢。坊三而厢一,其在野则以乡统都,乡四而都十三,图则分属坊、厢、都,凡一七七”。全省其他各地大同小异,形成基层地名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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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由于政局混乱,战事不断,政区调整几乎没有中断过,由最初的道、省、县,到省、县(府、厅),再到督察区(市)、县(市、局、岛)等。1931年,按国民政府的规定,广东对乡镇进行设置,规定25户为一里,4~10里为一乡镇,县以下还设区公所及分区办事处等。后区署为虚级,实行省、县、乡镇三级政区,乡镇之下设有保甲。至1942年,实行新县制规定,县以下层次分为区署、乡、镇、保和甲,全省划定为392区(15~30乡)、4708乡和306镇,此外,还有52469保,523419个甲,但实际数目有所减少。至1947年,全省划分为351区、2793乡(镇)、37262甲。在城市则实行区、坊制,500户为1坊,每10坊为1区。至此,民国时期广东政区空间结构体系为省、市(县、局)、区(坊、乡、镇)等三级制。

建国初期,全国百废待兴,亟待建立行之有效的政区管理体制,以加强不同级别政区间的联系和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1958年前,广东掀起建市热,对民国时期遗留的分布不尽合理的以及名称欠妥的县进行省并和析置,至1958年末,全省共置104县。县下设区、乡(镇),最多时达875区、314镇、12513乡。故建国初期广东政区空间体系为大行政区、省、市(区)、县(市、区)、镇(乡、区、街道)等多级制。从1958年至“文化大革命”结束,广东政区又多次进行撤并和更改,其中县以下改乡为人民公社,全省政区体系演变为省、市(区)、县(市、区)、人民公社(镇、街道)等四级制。1978年以来,随着国内经济发展,广东行政区划又经历一次较大规模的调整和改革,主要表现在:全省掀起新一轮“建市热”,实行市管县体制,撤销人民公社,对乡镇重新核定而撤并和建置以及撤区建乡等。1986年以来的广东政区空间结构体系演变为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办事处)等四级制。截至1994年底,全省共设有51市(含副省级、地级、县级)、48县、42市辖区和1个东沙群岛行政区域,县以下设置1526镇、64乡(含6个民族乡)和313个街道办事处。20世纪末,广东再次掀起“撤市改区”的热潮,行政区划又有新的发展。至2003年底,广东省共有34市(含地级和县级)、45县(含3自治县)、54市辖区、1483(镇)。


3.广东政区地名特征分析

3.1广东政区名称的时空特征

从时间上看,广东现有的143条市县(区)级政区名称留存时间超过1000年的达53条,约占全省市县政区名的37%。其中留存2000年以上的10条,约占7%;留存1500年以上的27条,约占19%。留存500年以上的达71条,约占1/2,表明广东省现有一半政区地名在明代及明代以前就已产生。从政区地名诞生的朝代看,隋代以前,有31条广东现有政区地名,约占全省现有政区地名的1/4;到了清代,已达95条,约占2/3。历经唐、宋,至明代达到顶峰。仅明代,广东现有政区地名就出现21条。民国时期,针对全国政区地名重名现象进行更名,全省新增14条。建国后,由于旧的政区多不适应新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发展,国家对行政区划进行摒弃或改造,致使全省34条新政区地名诞生。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作为国家“市管县”和“撤县(市)设区”体制试行省份,政区多有调整,随之出现以“市”和“区”为通名的新政区地名,但专名多保留不变。

从空间上看,广东政区名数量随时代变迁表现出分布不均衡规律。一般情况下,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程度越高,政区建置数目就愈多,反之,亦反。故周振鹤提出:“政区的置废和分布情况的变化,实际上是经济兴衰和人口变迁的一项动态指标”。从统计情况看,秦汉所设置的11条政区名称——南海、番禺、四会、博罗(傅娄)、龙川、高要、阳山、曲江、徐闻、揭阳和增城,其中4条(南海、番禺、四会、高要)位于西江及其附近地区,3条(增城、博罗和龙川)位于东江河谷,2条(阳山和曲江)位于粤北,粤西南和粤东只有徐闻县和揭阳县。宋代以后,因中原汉人大量迁入,珠江三角洲、粤东及沿海等地区土地大量被垦殖,经济得到较大发展,政区设置相应增加。到明代,珠江三角洲和粤东、粤东北成为全省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地区,故新增加的21条政区名也多位于此区。据统计,10条处于珠江三角洲及其附近地带,9条分布于粤东或粤东北地区,粤北只有南雄1条,西江西段有罗定1条。此外,明代县级政区的设置,以弘治、嘉靖、隆庆和万历年间为最多,体现了深刻的政治、经济和国防背景,但在某种程度上也表现地区经济地理面貌的差异。珠江三角洲除顺德、从化两个政区出于政治原因设置外,其他9个设置主要与当地商品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粤东和粤东北政区名出现主要归因于政治统治需要,而加强封建剥削、征收税粮也是政区划分的关键因素之一。

3.2广东政区名称的命名特征

按照地名命名特征,将全省143条政区地名划分为20类(本文采取大多学者的观点进行分类,以避免误解和歧义),详见表2。其中因山和水得名47条,占32.9%,约占全省政区名的1/3。若考其各自渊源,二者所占比例会更高,如封开县名是因封川和开建两县合并,各取一字得名,考封川和开建之名,二者分别是因封川水和开建水而得名;天河区名是因旧村(天河村)得名,考其渊源,天河村原名大水圳村,建于宋代,因村前有一条大水圳而得名(圳为河涌,指现在的沙河涌)。显示出山、水对政区命名影响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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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命名类型分布的时间段看,越早出现的政区名称,以自然地理实体特征得名愈突出;越晚出现的政区名称,因社会人文事象得名越明显,但全省政区名中以社会人文事象得名规模明显多于以自然地理实体特征得名,反映出政区名称的文化特性(图1)。据统计,秦汉时期,全省出现的11条政区名中有10条是以自然地理实体命名的,只有增城1条属于社会人文事象命名。其中秦代出现的5个政区名称全部是以自然地理实体为依据命名的,反映了人类早期活动对自然的认识和适应特征。直到唐代,这种现象才基本改观,唐代全省以自然地理实体命名的政区名称有4条,以社会人文事象为依据命名的政区名称有5条,二者基本持平。以后就朝着相反方向快速发展。如宋代全省11条政区名称中,7条是以人文社会事象命名,反映了人类活动在改造和适应自然环境的过程中逐渐增强。元代以后,社会人文事象在政区名称中已处于绝对优势地位。明代,二者比例为4:17,清代为1:11,民国则达1:13。建国后,二者比例也达到8:26。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下降和社会人文事象名称的增加,一方面反映出人类活动对地名命名影响的增加;另一方面,政区命名依据的变化,使得政区名称内涵不断丰富,政区地名文化趋向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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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区命名方式上,如何做到科学化和标准化,亦能被社会所接受,使政区地名具有稳定性而不被历史所废除或更改,值得深入研究。为此,史念海先生总结县的命名“以有关地理方面的命名方式比较见长。而因山因水的命名方式,在普遍性和稳定性方面就更显得突出……今后整理旧县名或另命名新县名,如果根据这样的规律办事,就能够争取历久使用,而不至于中途废省或改掉”。

3.3广东政区通名的演变特征

地名通名和专名的区分,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对意义,且二者会相互转换。但无论是通名变专名,还是专名变通名,都是地名发展演变的一个标志,是人类深刻认识地理实体和根据现实需要而进行的人为变更,是一种文化现象。现有的通名皆是历史积存下来的,故通过考证地名的沿革,分清新旧通名出现的层次,对于了解地名的得名之由和地区自然与社会的变迁有重要意义。此外,由于区域地理环境和区域文化的差异,通名分布有一定的规律,即通名往往形成地名群,出现在某一特定区域。因此,通过对通名的纵向和横向研究,同样可以揭示一个地区的自然和社会文化变迁。广东现有政区通名与全国其他省区完全一致,包括省、市、县(区)、乡(镇)等共4个,皆作为政区通名使用,本文只探讨市、县和区3个政区通名。

从三者出现的时间看,县作为政区通名出现最早,市次之,区最迟。“县”早在战国时即已诞生,起源于周的王畿。清赵翼说:“置县本自周始,盖系王畿千里内之制”,足见县作为政区通名已被广泛使用。此后2000余年的历史长河中,虽有其他政区通名出现(如州、府、厅、市、局等),但作为行政区划的基层设置县一直存在,有时与“州”、“府”同级并设,有时与“厅”、“市”或“局”并存。“市”作为政区通名出现在民国,而“区”则更晚,多在建国后才开始作为政区通名使用。

从三者空间分布看,全省空间分布极不均衡。以“区”、“县”“市”作为通名的县级政区分别有54个、45个和23个(不包括21个地级市名)。其中以“区”为通名的政区位于珠江三角洲及其周边地区有32个,位于粤东包括潮州、汕头、梅州、揭阳、河源和汕尾在内6个地区有10个,而粤北和粤西仅有12个。广州、佛山、深圳、珠海等地区的县级政区名基本上以“区”为通名。粤东的潮州、揭阳、河源、梅州、汕尾和粤北的清远及粤西和粤西南的云浮、阳江等地区各只有1个。其他地区“区”字通名政区也只集中在地级市驻地的中心城区。以“市”为通名的政区名分布看,8条分布在珠江三角洲及其周围地带,3条位于粤东及粤东北,4条分布在粤北,粤西及粤西南也只有8条;以“县”为通名的政区名分布看,珠江三角洲及其周围地带已无以“县”字通名政区,粤东和粤东北包括惠州在内的7地区有22条,粤北11条,粤西和粤西南也有12条之多。反映出三者在空间分布上的极不平衡性。

另外,全省“通名向专名转化”的地名文化现象依然存在,不仅自然地理实体通名向专名转化,社会人文事象地名通名也有着向专名转化的现象。通过研究,河、江、水、山、海等曾一度作为专名使用,后又转化为通名,而今又作为专名使用。如“河”旧专指现在的黄河,“江”旧专指现在的长江,“海”旧则专指陆地周围的水域,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为区分处于不同位置上的“河”、“江”、“水”、“海”、“山”等,又在前面附加各种修饰成分,其本身则变成了通名来使用。正如刘伉所说:“河、江、水、海等,在《禹贡》成书时,都是专名,不能乱用……天长日久,地名逐渐增多,要进一步归纳,才有指类的需要,地理通名才应运而生”。如今,此类通名又出现政区名的专名化,即形成附加字+河(江、海、水、山等)或附加字+市(县、区)等结构形式。同样,历史上曾一度作为社会人文事象类通名使用的州、村、都、关等,后逐渐被转化为专名使用。

3.4广东政区名称的语言结构特征

地名属于语言中的专有名词,从语言学的角度讲,地名研究应归于名称学的研究。因此,在研究地名语词结构时,只能把地名划归为专有名词类,通过比较相同或相异,进而找出地名语词的特征,才利于地名标准化处理。但经过漫长的历史岁月,地名已俗成一种普遍意义的理想结构形式——“专名+通名”。但在口语使用过程中,若专名为双音节或以上音节时,此时的通名往往被省略;但专名为单音节时,就不能省略,否则,意义就发生改变或指代不明。鉴于专名特性,地名就具有语言结构构成上的偏正结构、联合结构、动宾结构及附加式等特征,且偏正结构绝对数量最大。作为地名的一个组成部分,政区地名也同样具有此类特征。

从音节结构看,全省143条政区名称中,除2条单音节政区名称(梅县和城区)外,其余141条为双音节政区名。单音节地名虽有定类性,但却无指位性,不具有地名的构成要件,并不能看作完全意义上的地名,其通名在使用过程中不能省略;141条双音节政区名,在口语使用中皆可将通名省略。但历史上全省单音节政区名明显多于现在。从专名语言结构分析,全省97条政区名为偏正式结构,占67.8%;其余46条为其他结构构成,仅占32.2%。

通过语言结构分析,全省政区名称基本符合汉语地名的构词规律,只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表现略有差异。随着语言的发展变化,未来研究不仅关注地名语言的“共时性”规律,更要探讨其“历时性”演变过程;不仅有“宏地名”方面的研究,还应有“微地名”的要素进行分析。


4.广东政区地名形成机制

地名是地理实体的名称,与人类的认识活动密切相联。然而,地名的产生和发展显然是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最终体现,并对地名的产生和发展、演变等产生重要影响,改变着其地名数量规模和空间格局、地名群的形成以及地名命名方式。作为一个移民区域,广东政区地名更能体现历史时期中原汉人不断南迁对新开发区的治理和该时期的社会特征。

4.1北方汉人持续南迁和地域扩散是广东政区地名增加的基础

历史上,中原汉人大规模南迁岭南有5次,但小规模和零散移民却从未间断,人口迁移使广东省人口快速增加。为有效管理新迁入地区,政府相应增加了政区设置,政区地名不断增多。从前汉所置3州5郡21县,至南朝梁时,广东政区曾一度高达14州、39郡、146县之多,成为广东历史上政区数量最多的时期。其间,三国时吴黄武五年(226)析交州东部的南海、苍梧、郁林、高凉4郡置广州,并结束了广东隶属其他政区而单独建立行政区划的历史。宋元时期,南迁广东的北方汉人在数量上已明显占据优势,成为聚集地的主要居住群落,改变了广东的人口空间分布和开发进程,形成了人口由过去的北多南少、西多东少,变为南多北少、东多西少;经济上北重南轻、西重东轻,转变为南重北轻、东西并重的局面,开创了岭南地区经济发展的新阶段。

宋元以来,大批汉人南迁广东,还逐渐向滨水地区和山区及边远地区迁移,使得许多滨水土地、山区得到垦殖和开发。与此同时,一大批水利工程在开发过程中得到修建,许多作物得到引种。出现大量以基、围、塘、坑、陂、湖、圳、沟、涵、泉等水利设施为通名的地名,以及以作物名称命名的地名。汉人在向广东迁移的过程中,还突出表现为开发与建村同步进行,即建堤与建村同步、建基与建村同步、开山与建屋同步等。此外,因北来汉人迁徙多是举家或举族南迁,在地名上还表现为多以其族姓为地名字,出现像曾屋、李屋等大量此类的姓氏地名。期间,粤西也得到不同程度的开发。元代海北海南道的雷州路、高州路、化州路、廉州路、琼州路进行屯田,也推动了地域开发与发展。所有这些,均使得全省行政区域进一步扩大和政区地名设置不断增多。

4.2区域开发格局演变推动广东政区地名空间格局变化

地名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之一,属于上层建筑,而它的根基在于经济发展。故不同历史时期岭南土地的开发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广东政区地名发展和演变提供了前提和基础。

秦汉以来,广东被纳入中原王朝版图,大批北方汉人南迁岭南,揭开了中原汉人开发岭南的序幕。从广东开发的历史进程看,主要是按从北向南、由西至东的空间顺序展开,并与中原王朝的更替和经济重心的转移以及北方汉人进入岭南通道的变更密切相关。唐代以前,全国经济重心是以长安和洛阳为中心的中原地区,北来汉人多从汉水经洞庭湖下湘水,经漓江过灵渠,最后沿西江到达岭南,粤西成为当时汉人南迁岭南的主要聚居区和开发区,也是国家政权管辖和军队重点戍屯区,政区设置较多。唐代,张九龄开凿大庾岭后,北方汉人改从赣入粤,粤北因纬度、地势较高,适宜南下的中原人定居,成为此时广东开发的重点区域。此时,虽然西江走廊重要性已日渐让位于粤北大庾岭,但土地开发程度依然在提高。因此,从全省开发的时间上看,唐代以前,广东的开发主要集中在粤西和粤北地区;而宋代以来则转向珠江三角洲和粤东及粤东北地区。至明代时,广东全省已得到全部开发,政区也变化颇大。一是新设置22县;二是新县一般是大县化小;三是新置州县主要分布在珠江三角洲和粤东地区,使全省空间分布进一步趋于平衡。清多沿用明政区,变化不大,表明广东政区空间体系已发展到稳定、成熟阶段。

4.3全国政区体制变化带动广东政区通名演变

政区作为国家行政管理的空间(区域)组织系统,是政治、经济等发展的产物,并应之发展而变化。而政区地名直接源于国家的行政区划,中国历史上繁复的行政区划变迁是导致广东政区地名演变的直接动因。自从秦入岭南置3郡、下辖5县起,中原王朝政治区划和地名文化随之播衍广东。从最初的郡县通名,历汉代的州,唐宋的路、府,元在此基础上增加省和道名,奠定了广东政区通名的基本格局。民国至建国初一直延续下来,并增加通名——市和区。改革开放后,广东经济迅速发展,政区体系格局也随之发生变化,使得相当部分县撤而改置市或区为通名,形成当今全省政区体系分布格局和通名景观现象。而在专名命名方式上,广东政区专名亦是传承中原自然和人文命名方式之规律。


5.结论与讨论

文化景观是人类文化与自然景观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复合体,亦是人类活动在地域空间上的最终结果和表现形式之一。在143条政区名称中,全省一半政区地名在明代及明代以前就已产生,奠定了广东现有政区名称的文化景观和空间特征。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出现大量以“市”和“区”为通名的新政区地名,但专名多保留不变,多是由于旧政区名不再适应新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发展需要而增加。从时空分布看,广东政区名称出现时期和空间分布呈现出不均衡分布规律。三国以前,全省政区名主要集中在西江、北江上游和东江中下游地区,其中尤以西江和北江上游(当时属政区广西和湖南两省)等地区为最;唐宋以来,政区名称分布开始东移,并逐渐打破原有格局。到了明代,全省新设置的21条政区名称绝大部分位于东江流域及其以东地区,从根本上动摇了广东历代政区分布不均衡的空间分布状态。从政区命名类型时间分析,越早出现的政区名称,以自然地理实体特征得名愈突出;越晚出现的政区名称,因社会人文事象得名越明显。从音节结构看,全省143条政区名称中,双音节政区名占绝对优势,但政区名的语言结构具有与全国其他地区大体一致的特征。此外,全省政区名称通名、专名及其语言结构等方面也具有着岭南地域文化的某些特性。

政区名称研究涉及政治、社会、历史、民族、文化、地理等多个学科,广东政区名称虽多是历史遗留地名,但随着时代的变迁,也处在不断的更替中。如何在继承以“先入为主”和“名从主人”的地名命名原则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使得未来政区命名更科学、更具时代特色,还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相关注释请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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