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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地名管理服务 弘扬优秀地名文化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1-03 阅读:394 次

来源:民政部网

江苏省民政厅

  地名在国家行政管理、经济社会建设和国内外交往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江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着力规范地名管理、加强地名服务、传承地名文化,取得了积极成效。

  依法规范地名管理,有效净化地名环境

  一是健全地名法规制度体系。近年来,先后出台《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名管理服务和地名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办法》和二维码门牌制作规范等法规制度,推行地名命名更名专家论证、社会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为规范地名管理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是发挥地名规划引领作用。全省各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村镇规划以及水利、交通、旅游等专项规划,突出新城新区等重点区域,科学编制地名规划。在组织编制市、县地名规划的基础上,逐步向乡镇、开发区延伸,例如苏州市组织编制了41个镇级地名规划,提升了新生地名规范化、系列化水平。

  三是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根据民政部等六部委部署,结合江苏实际,将宣传名和有地无名现象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坚持分类施策,采取部门联合执法拆除不规范地名标牌、约谈开发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批量命名无名路等方式进行整治。截至目前,全省排查不规范地名4815条,已清理整治3943条,标准化处理率达81.9%。

  强化公共服务理念,提升地名服务效能

  一是优化地名审批服务。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省民政厅指导各地积极采取措施,优化地名审批流程,出台地名命名前置服务指导意见,试点开展地名审批“信用承诺+容缺办理”制度,提升了服务效率。

  二是建设地名公共服务平台。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为基础, 建成涵盖51万条数据的地名数据库,并对2015年以来的地名数据进行了更新。同时,建成省市县三级应用、标准统一、资源共享的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了地名信息化水平。

  三是建立地名数据共享机制。地名数据的价值在于共享使用。将地名信息纳入共享交换目录,依托省大数据平台,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应用;省民政厅厅与省测绘部门签订了数据资源共享与合作协议;指导地方将标准地名申报与使用情况纳入信用管理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

  加强地名文化建设,传承优秀历史文化

  一是编撰地名图录典志。高度重视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省市县各级均成立了编委会,邀请地名、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专家加入编写组,或者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推进图录典志编撰工作。目前,已完成国家《地名词典》江苏部分(4254条,约130万字)和国家《地名志》江苏部分(591条,约40万字)编撰任务。

  二是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在《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中创设了历史地名保护和使用制度,率先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名录体系。全省已将1.3万条地名纳入市、县两级保护名录,对部分重点历史地名设置保护碑牌2092块。同时,移植使用历史地名命名城市道路、桥梁、广场、隧道等公共设施和市政重点工程,提升了城市文化内涵。南京市将100个老地名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出版了《中国南京地名的非遗保护》图书,民政部在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会议上以此为典型宣传我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三是开发地名文化产品。各地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编印了《常州城门与古桥》《苏州地名传说》《盐城市历史地名志》《宿迁地域文化》等书籍和《诗词中的镇江地名》有声书籍,拍摄了《地名淮安》和苏州吴文化地名宣传片等影视作品,组织开展地名文化进社区、征集历史地名照片等活动,使地名成为江苏的一张“文化名片”。

  下一步,江苏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推进地名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日常生活提供优质地名服务,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中国社会报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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