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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优秀传统地名文化 传承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8-26 阅读:754 次

 

 

 

 

 

 

 

宁地名委〔20191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优秀传统地名文化

传承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地名委、江北新区管委会:

现将《关于开展优秀传统地名文化传承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贯彻落实。

附:关于开展优秀传统地名文化传承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

 

 

                             南京市地名委

                            2019年322

 

 

 

 

 

关于开展优秀传统地名文化传承发展

工作的实施方案

 

地名是一个地方的文化坐标,承载着大量历史记忆和民俗风情,是乡愁,是情怀,是历史文化和当代文化的契合点。地名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文化的组成部分,是最接地气的文化。为传承发展地名文化,提升城市特色品位,助力城市文化繁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意见》、江苏省《关于加强地名管理服务和地名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南京市《关于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传承发展为主题,以保护与发展、传承与创新、传播与交流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为重点,促进地名文化发展繁荣,以地名文化建设引领地名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名文化在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积极作用。

二、总体目标

经过23年的努力,每个区有12个街道形成“一街一品一特色”的优秀传统地名文化传承发展先进街区。对街道范围内的优秀传统地名文化遗产进行收集整理,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对列入名录的地名采取挂牌立碑等多种方式进行地名文化标志设置,地名文化街区氛围浓厚,地名文化传承发展成效明显,宣传了地名文化,增强了地域特色,提升了城市品质,推动了城市文化繁荣。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各区地名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具有优秀传统历史地名进行普查,进一步挖掘梳理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具有纪念意义的历史悠久的地名,做好资料收集、记录、统计等工作,经区地名办组织评审,建立区级历史地名保护名录。

(二)做好地名文化遗产传承。对列入保护名录的地名不予更名,在地名命名管理中坚持使用为主、注重传承的原则,结合区域实际复活使用历史地名。重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的区级认定和保护工作。

(三)广泛开展挂牌立碑保护。拟定优秀传统地名文化传承发展先进街区创建实施方案,学习借鉴秦淮区朝天宫街道的做法,采取多种方式,为历史地名挂牌立碑,分期分批开展各类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多载体打造地名文化特色街区。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地名文化活动。积极搭建文化活动平台,不断丰富文化活动载体,开展形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如地名文化展览、地名文化征文、优秀地名认定等,拍摄一部10分钟左右优传统地名文化传承发展宣传片,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地名文化服务。

(五)地名文化传承发展成效明显。街道范围内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历史地名保护名录的老地名全部立碑设标、挂牌上墙;各种形式的地名文化标识的设立数总体上不少于100个;形成“一街一品一特色”优秀传统地名文化街区。

四、管理机制和申报程序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地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指导全市地名文化街区工作,负责地名文化先进街区的认定确认、颁证授牌等工作;各区地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指导有关街道地名文化街区工作,负责地名文化先进街区的申报、审查、推荐和宣传、保护等工作。有关街道指派专(兼)职地名文化先进街区管理干部,负责地名文化遗产的普查、登记、申报、宣传、保护等工作。

(一)组织申报

南京市优秀传统地名文化传承发展先进街区的申报,由所在区地名主管部门负责承办具体申报工作。申报南京市优秀传统地名文化传承发展先进街区,应经区地名主管部门审查后向市地名主管部门推荐。

(二)评估认定

市地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申报材料组织现场实地评估,组织专家进行认真、公正地评审,并确认是否列为南京市优秀传统地名文化传承发展先进街区。

(三)授牌宣传。

对入选为南京市优秀传统地名文化传承发展先进街区的街道由市地名委予以授牌,并联合媒体开展宣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开展优秀传统地名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是全新的地名文化工作。市区地名主管部门要加强培训,努力学习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学习先进地区的做法,不断提高优秀传统地名文化传承发展的工作水平。

(二)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撑。市区地名主管部门要努力调动社会学术力量,充分发挥各相关科研部门专家学者的作用,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地名文化理论研讨。通过召开研讨会,逐步完善优秀传统地名文化遗产,为地名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三)健全保护机制,加强科学管理。逐步健全优秀传统地名文化遗产普查登记、申报调研、鉴定确认、记录公示、宣传弘扬、跟踪监管、保护传承等一系列保护机制,不断完善优秀传统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式方法,将优秀传统地名文化传承发展引向深入。

(四)搞好宣传教育,增强保护意识。市区地名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普及地名文化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地名文化传承发展工作的认知度,增强全社会对地名文化传承发展的珍爱意识和保护的自觉性,为优秀传统地名文化传承发展工作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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