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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应为“客家”,而不是“客阝家村”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1-10 阅读:799 次


薛 光

 

95日南京《晨报》刊登了这样一则消息,称“一个‘客阝’字让一村人办不到身份证”,文中所列情况令人唏嘘不已。由于这个“客阝”字是个生僻字,确实给当地人身份证的办理等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和无尽烦恼。本人长期从事全省地名管理工作,处于职业的敏感,禁不住对这条地名的由来进行了多方打听和考证,得出的结果是“客阝家村”是条不规范的地名,而真正的标准名称应为“客家”。

根据查阅有关资料,所谓的“客阝家村”这条地名是溧水县石湫镇塘窦村村委会下属的一个自然村,村名应为“客家”,现在根本不叫“客阝家村”,必须正本清源,还其本来的真面目!据了解,“客阝家”在清朝时期就有这个自然村名了,解放前后一直在沿用。但在1980年全省地名普查时,省里要求对一些生僻字、冷僻字、异体字和自造字等的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以方便社会使用,因此普查后期,全省各市、县都按照地名普查的成果编辑了《地名录》、《地名图》,而1982年由溧水县地名委员会编辑的《溧水县地名录》上正是“客家”二字,书中的《洪蓝公社、石湫公社地名图》上也是按照“客家”标注的。因此,1982年以后,凡涉及这个自然村名的对内对外称呼,应该正确使用“客家”这个标准名称,而不应该使用“客阝家村”这个非标准名称。但,为何会出现“客阝家村”的门牌呢?据我分析,肯定是公安部门在设置门牌时仍然沿用的是“客阝家”这个老名称!而且还多加了一个“村”字!因此,有关部门在设置门牌时,不能按老框框、老印象办事,而是应和当地的地名主管部门-县民政局加强联系和沟通。我想,只要恢复“客家”这个自然村名,那么一起问题都将迎刃而解、化为乌有了!此情况,我已通知了溧水县民政局地名办,他们表示将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这个问题的解决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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