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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首都干路定名图》 给我国城市地名规划工作带来的启示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10-18 阅读:1095 次


 

薛 光

 

城镇地名规划是当今地名工作的一个热点,眼下全国许多城市正在认真编制,加紧实施。其实,早在本世纪30年代初,我国在南京(当时为中华民国首都)就开始了城市地名规划的编制工作,这张《首都干路定名图》,就是一张较为详细的城市道路地名规划编制图。193010月,首都建设委员会提交了首都市(南京市)干路规划及路名系列,由国民政府第九十六次国务会议修正通过,这批规划道路名称被正式定名后,交由城市建设部门具体实施,这可能是我国规模较大的、时间较早的道路地名规划。

    《首都干路定名图》一共规划命名了68条道路名称,值得回味的是68年后仍有42条地名在被继续沿用和称呼。为便于分析和解剖,笔者把这张干路定名图分为“一纵”、“一横”、“一斜”和“北块”、“中西块”、“南块”六个部分。

    “一纵”即纵向骨干道路,为中央路、中山路、中正路(即现在的中山南路);“一横”即横向骨干道路,为汉中路、中山东路;“一斜”即斜贯市区的骨干道路,为中山北路。这6条重要骨干道路的名称,除中正路与现势的中山南路名称不一致外(“中正”为蒋介石字号,估计建国后因不能再使用“中正路”名称而被更名为“中山南路”的),其它5条路名均无变化。这三个部分道路命名的特点是用人名命名的居多,如命名“中山”的有3条,命名“中正”的有1条。

    “北块”中的东北至西南走向的道路有:绥远路、黑龙江路、甘肃路、福建路、山东路、河南路、四川路、江西路、安徽路、山西路、湖南路、云南路,计12条;西北至东南走向的道路有:热河路、蒙古路、江苏路、广东路、湖北路、浙江路、河北路、陕西路、广西路、贵州路,计10条,合计22条。这22条路名中,至今仍在沿用的有9条,它们是:黑龙江路、福建路、湖南路、云南路、热河路、山西路、江苏路、广东路、湖北路,其它13条路名如甘肃路、浙江路等则好象从未被正式启用过。从《首都干路定名图》上我们可以看出,当年在图上规划有序、横竖成方的这一块道路网络实际上并未形成,因而这13条路名成为纸上谈兵也就不足为怪了。另外,目前仍在使用的黑龙江路、福建路等9条路名的实际位置,也与“定名图”上所标绘的位置相去甚远。这一块道路命名的特点是,全部移植省一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有些省名解放后随着省级行政区划的调整和合并已不再使用,如:绥远省、热河省等)作道路名称名。

    “中西块”中的纵向道路有新疆路、辽宁路、西藏路、宁海路、上海路、青岛路、天津路,计7条;横向道路有察哈尔路、吉林路、宁夏路、北平路、汉口路、广州路、华侨路,也是7条,合计14条。这14条路名中,除新疆路、西藏路、吉林路、北平路的名称未曾使用过外,其余的10条路名迄今仍在继续沿用,只是与“定名图”上的位置差距较大而已。这一块道路名称的特点有三:一是采用省一级行政区划名称,如新疆路、西藏路、辽宁路等;二是采用市一级行政区划名称,如北平路、上海路、青岛路等;三是既不采用省一级行政区划名称,也不采用市一级行政区划名称,而是单独采用一条侨胞的名称——华侨路,笔者估计这里肯定有什么名堂,否则是不会这样做的。据《南京市地名录》称,该路曾名“半边街”、“慈悲社”,1934年因有一华侨居此,故名。但究竟是一位什么样身份的华侨住此而导致道路更名,书中却未提及,有待进一步考证。

    “南块”中的纵向道路有石城路、西园路、莫愁路、江宁路、凤游路、丰富路、光华路、洪武路、中华路、太平路、朱雀路、上元路、钟阜路、青溪路、东冶路计15条;横向道路有石鼓路、淮海路、秣陵路、金陵路、建邺路、白下路、升州路、建康路、集庆路、长乐路、长干路计11条,合计26条。这26条路名中,除石城路、西园路、上元路、东冶路、长干路等5条路名称未在南京市区公开使用过外,其余名称均延续使用至今(其中朱雀路,曾是太平南路的一段)。这一块中的道路名称最富有地方特色和浓郁风格,可谓南京地名中的精品。特点之一,是采用南京历史上的称谓命名,如金陵路、秣陵路、建邺路、建康路、升州路、白下路、江宁路、上元路、集庆路、太平路等;特点之二,是采用定都南京的某历史年号命名,如洪武路(明初,朱元璋建都南京,年号洪武);特点之三,是采用南京城周围的名胜古迹命名,如石城路(以石头城得名)、莫愁路(以莫愁湖得名)、凤游路(以凤游寺得名)、钟阜路(以钟阜门得名)、青溪路(以古青溪得名,后人讹为现名清溪路)、中华路(以中华门得名)、光华路(以光华门得名)。另外还有两条路名因尚不知其来历含义,估计也于此有关,如西园路(可能与明朝的某王府花园有关)、东冶路(可能与朝天宫一带的冶城有联系)等。

    用当代城市地名管理工作者的眼光,看待这张六十九年前的《首都干路定名图》,会给我们的地名管理机构哪些有益的启示呢?

    启示之一:编制城市地名规划,就可掌控地名命名更名的主动权和科学化水平。根据十多年来对城市地名管理的经验教训,使得城市地名工作者已逐步明白这样一个浅显而深刻的道理,即对城市各类地名(不仅指路街巷名称,还包括桥梁、广场、游览地、居民住宅区、高层建筑和大型建筑群等名称)进行统一规划,就可改变过去先有建设、后有名称的滞后现象,克服原先零星分散命名地名的被动性、长官意志信口命名的随意性和以工程代号替代地名、各部门各取所好擅自定名等弊端,从建筑设计、图纸绘制以及申报的文件、报表甚至向社会公开报道时,就同时启用地名规划中统一的标准名称。地名规划的超前控制,能有效遏止地名“自由画”的混乱现象,起到全方位、分层面强化地名管理的作用。《首都干路定名图》及其实施的结果,可说是在这方面留下的极其宝贵的遗产。

    启示之二:城市地名规划中地名的单个命名,应突现出地域性原则。如《首都干路定名图》中的莫愁路、金陵路、石城路、钟阜路、建邺路等,就是南京地名群最富有浓郁地方色彩和历史风格的地名。这些本土地名在无意之中提示我们地名管理者,即地名的命名更名要因地制宜、因地而异,“名”不虚传,名至实归,能够再现当地的生产生活、治所更迭、经济商贸、文化教育、历史背景、人物事件、风物民情、传说掌故、宗教习俗、自然和人文地理景观等方面的特点和个性,与原有地名的风格相一致,这样可以形成鲜明的地名群体效应,使得地名成为了解本地悠久历史、地理环境的“窗口”。由于这类地名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排它性,故而可以避免雷同化的弊病,因此我们在进行城市地名规划的时候,对地名的采词(也可理解为造词)应始终不渝地坚持体现当地特色这个重要原则。当然,地名的创新(也可理解为创意),也不可偏废。换言之,就是要在前人成功命名经验的基础上,冲破老框框,开拓新思路,使规划中的新生地名更有品味,更加贴近现实生活,富有时代精神和文化气息。同时要注意防止地名中的不良文化现象。

    启示之三:城市地名规划中地名的整体命名,应体现出系列化原则。将《首都干路定名图》上的所有地名进行分类、归纳后,就可发现有人名地名系列、省名地名系列、市名地名系列、南京历史沿革地名系列和南京名胜古迹地名系列这样5个地名集团,这些多元化的各具特色的地名群体,使得南京地名丰富多彩、风格迥异。因此我们在进行地名规划时,应尽可能做到,地名专名系列化。各地地名工作者可根据城市分区分片的不同功能分门别类命名,或历史文化系列、或本地山水系列、或名胜古迹系列、或风物特产系列、或科技教育系列、或植物花卉系列、或诗词成语系列、或企业厂矿系列、或吉祥美愿系列、或时代特征系列、或方位序数系列、或色彩四季系列、或神话传说系列、或某字开头系列……等等,不一而足。地名系列化的造词没有固定不变的模式,构思时要多动脑筋,善于浮现联翩和触类旁通,异彩纷呈、雅俗共赏的系列化地名,必定给人以美的享受。每个系列中的地名可多可少,但须在两个以上,否则不成系列。同时还应兼顾其适用性,并防止地名中的封建残余现象回潮。

    启示之四:编制本城市地名规划时,不宜用外地行政区划和名山大川作本地地名。《首都干路定名图》上采用了外省的省名和市名两个系列,在当时来讲可算作地名命名上的一大创举,即便用当今的地名管理规定来衡量,它也并不违反地名命名更名的有关原则,何况用省名、市名来作“一国之都”的街道名称有其特殊的合理性。但从地名的排它性、唯一性的角度和现代人的理性眼光去观察,今天再套用这种命名方式显然不太适宜,不但流于俗套,而且过于简单化,应该淘汰。因为这些省名、市名均具有很强的指位性和极高的知名度,用作某一城市地名后就会给人一种错位移植的感觉,大有张冠李戴、死搬硬套之嫌。表面看起来很有气派,叫起来似乎也很响亮,其实并没有取得良好的命名效果。关键是它不能使人引发正确的联想和共鸣,总感到与当地的实际名实不副。如果每个城市都这样命名,将全国的许多省名、市名“移花接木”于本城的街道名称上,就会造成“千人一面”的格局,其结果只能使具有传统特色、内涵丰厚的本地地名荡然无存。

    启示之五:城市地名规划的编制,只有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之中才能显效。当时的民国政府定都南京后,成立的首都建设委员会制定出了《首都建设计划》(即指城市总体规划),而《首都干路定名图》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后陆续开辟的主要干道,至今仍是南京市区的骨架,且众多地名称呼保留近七十年不变。因此,我们在当今编制城市地名规划时,必须要与城市总体规划紧密结合,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作地名规划的蓝本和依托,只有这样才能摸准城市用地和建设的格局,搞清城市各类设施的布局及规模,确定地名规划的命名思路,使地名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融为一体,否则地名规划就成了无水之源、无本之木。令人遗憾的是,国家建设部印发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已将道路交通规划、给水排水规划、电讯规划、园林绿化规划、文物规划、风景名胜规划、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环境保护规划、防洪规划、人防规划、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等作为各个专业规划纳入了其中,然而却未能将地名规划作为其专项规划融入进去,使得地方地名机构在编制和实施地名规划过程中,往往得不到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从而工作难度大大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国内地名标准化的进程,这一点恳切希望能引起建设部和民政部的高度重视,从最高源头做起,切实将地名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之中去,为地方地名机构做好城市地名规划的编制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首都干路定名图》是我国道路地名管理30年代的产物,尽管还存在着某些局限性和不足之处,但仍保留着许多熠熠光彩,难能可贵,瑕不掩瑜,给予我们当代城市地名管理者许多有益的启示和借鉴。最近,民政部在印发的《关于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的通知》(民行函[1999]79号)文件,再次重申“必须做好地名规划工作”。我们一定要抓住当前的有利契机,把深化和优化城市地名规划的工作做实做细,为城市未来的建设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19981029

 

    备注:本文发表于《行政区划与地名》2000年第3期(民政部区划地名司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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