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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标志化的社会意义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9-27 阅读:1043 次


薛 光

 

    地名标志古已有之,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步完善。从原始社会的刻痕为记、立物为标,演变到封建时期的碑碣、匾额、招幌、牌坊,发展到当今社会的地名标志化,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它饱经风霜而恒久不衰,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可见地名标志与人类生产、生活和交往的关系何等密切。地名标志的“特异功能”,就是使各种地理实体的名称明码化、公开化,便于人们在社会活动中传播与使用。正如列宁所言:“……一种惹人注目的标志,我们用它来代表事物,说明事物,以便使事物能够完整地呈现在我们面前。”改革开放十年来,城乡建设突飞猛进,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社会交往日益增多,地名标志化在全国应运而生,也就成了情理所至,势所必然。本文根据近几年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的实践,试从地名标志化的含义、功能和评价三个方面来论述它的社会意义,以便探求隐匿其后的有利于社会持续发展的规律,使人们对地名标志化有一个比较充分的了解,获得一个比较完整的印象,从而使地名标志化真正得到各级政府及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诚然,对地名标志化的社会意义的认识尚未穷尽,它伴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还将不断升华。

    一、从地名标志化的含义看其社会意义

    要认识地名标志化的社会意义,首先必须弄清什么是地名标志化。本人认为,所谓地名标志化,就是指在一定范围内,所有必要的地方都按照统一的规定,设置相当数量、符合质量要求的地名标志并形成一定比例的覆盖面。因此,零星的、凌乱的、毫无规律的地名标志称不上地名标志化。

    地名标志化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既有总的要求,又有具体要求。地名标志化总体要求是:名称准确、字体醒目、设计科学、造型美观、布局合理、位置突出、方向正确、设置及时、管理落实等。具体要求是:1.标准化。就是各类地名标志上的地名,必须经过地名标准化处理,即字形规范、书写正规、含义健康,汉语字母拼写符合地名拼音有关规则,履行命名更名法定审批手续。2.规范化。是指地名标志的规格尺寸,字体(字母)大小,说明内容要有统一的要求,基本协调一致。3.层次化。主要是指不同类型的地名标志应与其显示的地理实体(如路、街、巷、里弄)的规模相适应,从标志的外型就能区分出地名的等级层次,提高分辨力。4.系列化。主要是指同一类型的地名标志(如幢牌、门牌)要编排有序,系统配套,便于查找和记忆。

    因此,只有将上述总的要求和具体要求均落实在地名标志上,方可说是达到了地名标志化。二者若不能有机结合保持应用的状态,形成良好的网络系统,就无法使地名标志产生社会整体效应,也就无所谓“地名标志化”。从这个意义上讲,地名标志化既是为了适应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需要,也是为了适应地名工作深层管理的需要,因而成为社会发展特定时期的产物,其影响必然超过地名标志本身。国外的先进经验也告诉我们,越是发达的国家,社会上的地名标志就越齐全完备。

    二、从地名标志化的功能看其社会意义

    地名标志化的功能是地名标志化社会意义的具体体现,有必要展开阐述。地名标志从形式上看,它虽是地名直观的标识或记号,但时代越进步,社会越文明,经济越发展,交通越发达,人们相互之间的交往就越频繁,活动范围就越大,几乎事事处处都离不开地名标志这个无声的向导。显而易见,地名标志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中有着积极的作用,不可低估。探究起来,地名标志化主要有两大方面的功能。

    1.从客观上看,地名标志化有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是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股不竭源泉。

1)起提供地名信息和标识指位的作用。大量事实昭示,地名标志在这方面使用的频率最高,效果也最好。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交往的节奏加快,活动的地域广大,试想如果没有醒目的地名标志用来明示和导向,委实不可思议。毋庸多言,地名标志对于交通运输、邮电传递、贸易往来、导游指路、治安侦破、消防救护、民警咨询、寻亲访友、联系业务以及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等社会各个方面都有着较高的实用价值,使人得益不浅,已被全社会所公认、肯定。此类正面事例不胜枚举。这里仅举一反面事例,就足以说明没有地名标志给消防工作带来的困扰。如本省丹阳市司徒镇西麻村一农户夜间失火,消防队得知消息后火速赶往出事地点,当救火车开到丹伏公路与双鹤路的交叉路口时,不知走向,只好在原地坐等。由于夜深,行人稀少,约莫二十分钟才有人路过,等问清方向再赴现场时,已错过灭火的最好时机,结果造成较大损失。倘若叉路口有块地名指路牌,这场火灾就可能及时被扑灭。

   2)起热爱家乡和传统教育的作用。在地名标志中,有的记述了当地的革命史迹和优良传统,生活在那里的人们往往会引以自豪。有些革命老前辈,常对青少年们宣讲逝去的苦难岁月和战斗历程,进行忆苦思甜、革命传统教育,诱发年轻人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激情。有的地方虽无重要事件,但因建村历史悠久,也使当地人产生一种荣耀感,唤起人们团结一致,对美好新生活的向往。

3)起增添新景、点缀环境、美化生活的作用。地名标志除了通常的标牌式、立柱式、悬挂式外,还有牌楼式、牌坊式、拱门式、碑亭式、假山式、花架式等,并配以其它饰物和色调,有的古色古香,有的灵巧别致,有的雄伟壮观,可谓五花八门,多彩多姿,展现出一种艺术美的氛围,从而为当地增添一处胜景,深受人们赞誉和喜爱。象福建、浙江、山东等省,天津、秦皇岛、昆明等市的地名标志,都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行人经此时,免不了要驻足流连,品评一番,甚至摄影留念。这些年来,新设置的各种新颖美观、赏心悦目的地名标志,宛如艳丽的花朵开遍中华大地,美化了城乡人民生活,成为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一个窗口。

4)起推广普通话的作用。从已设立的地名标志来看,大都标有汉语拼音字母,为标准名称进行注音,从而为推广普通话起到明显作用。全国各地,语音差异很大,即使在一个较小区域内,有时对同一条地名的发音也不尽相同。拼音的标注,就能使社会上不同地区、不同口音的人,在表述汉语地名时同操普通话,发音规范,明白无误,大家都能听得懂,避免了以讹传讹。这一点对于外国人来华端详地名标志或口述中国地名时,也能起到帮助和制约作用,对于促进国际交流很有裨益。

2.从主观上看,地名标志有助于地名管理,是实现地名标志社会化的重要手段。

1)起推行和巩固地名标准化的作用。地名标志上的主体是名称和拼音,而且是经过政府批准的标准名称称谓正确,汉字字形书写规范,汉语拼音符合要求,因而能克服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用字不当等“自由画”现象,解决“官称”与“民称”不相一致的问题,防止了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地名标志,不仅直观,而且具有示范功能,见而久之,就可使标准地名深入人脑,难以忘却,即使广为传播也不会引起讹误,这实质就是一项推行和巩固地名标准化的最佳形式。

2)起检验和提高地名普查、地名补查成果质量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讲,地名标志上的内容,是地名普查和地名补查成果最后的落脚点,它虽经过多次把关,反复审查,但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究竟怎样,群众是最好的检验员。地名标志设置后,就立刻有人指出个别标牌上的内容有问题。如南京市“虎踞路”的“踞”字,错成“距”字;建湖县草堰口乡的“堰”字,错成“埝”字;淮阴县码头镇“安澜大街”的“街”拼音,错为“ɡāi”等。可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说明地名普查、地名补查虽有一定成效,但过去大量地名只反映在文件中、地图上,广大群众并不家喻户晓,可能存在不实之词。地名标志则是人人都照面的,可以收到澄清问题、去伪存真的效果。

3)起稳定和强化地名管理的作用。从地名标志材料质地的坚固程度看,分为永久性和半永久性两种。象大理石、花岗岩等镌刻的地名标志经得住风雨洗礼,不易风化、损坏,属永久性标志;象搪瓷等制作的地名标志经不起敲打撞击,易于脱落、锈蚀,属半永久性标志。其实,只要管理措施及时跟上,维护得法,即使是半永久性标志,也能经历较长时间。地名标志制作材料的这种牢固性能。再加上地名标志属于法定标志物,这就决定了地名标志的稳定性。只要地名标志一旦树立起来,谁要再想乱叫乱改并非易事,它能有力地制止地名称呼的混乱现象,这种强化地名管理的形式,是其它管理形式所望尘莫及的。

4)起宣传地名工作的作用。由于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不够,地名工作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尚未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同,许多人对地名办公室这样一个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还闻所未闻。现在有很多大型地名标志在设置时,都注意标上“某某地名办公室”落款或“某某地名办公室撰文”等字样,这样一来,鲜为人知的地名办公室及其所做的部分工作,就广为人知了。无形之中起到宣传地名工作的作用,效果之好,始料不及。随着地名标志的广泛设置,地名办公室的知名度、透明度和地名工作的专业权威就会日益扩大。所以说,地名标志是宣传地名工作一个不可多得的“窗口”,我们就是要充分利用这个“窗口”,加强对地名工作的宣传,为今后地名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地名标志化在社会各项事业中的重要功能及其作用,清楚地说明了它是为社会服务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前景定然广阔。

    三、从社会对地名标志化的评价看其社会意义

    地名标志化初具规模后,当地群众喜形于色,外地客人交口称赞,溢美之词,不绝于耳。请听各行各业和人民群众的肺腑之言吧:交通部门反映说,“有了地名标志,就象有了活地图,我们的司机就会少跑冤枉路,省油省时省精力还增加了经济效益”;测绘部门反映说,“有了地名标志,外业人员调绘时,大大减少了地名标注的错误率,提高了成图质量”;出差人员反映说,“有了地名标志,我们不用费尽口舌四处问路,避免了徒劳往返,加快了办事效率”;乡镇企业反映说,“有了地名标志(过去乡镇驻地大多无门牌),客户找厂少走弯路,也不会摸错门,有利于产品供销,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发展”;居委会反映说,“有了地名标志,邮递员再也不用把书信、报刊委托居委会干部转送, 减轻了他们的负担”。不少群众异口同声地说,地名标志是“外地人的眼,本地人的脸”、“功在当世,福荫后代”;北京人豪迈地说,地名标志是“首都的牌子,北京的窗口,国家的门面”;农民喜悦地说,“河变、路变、村庄变,立了村牌真方便”;游客兴致盎然地说,“指路牌是好向导,不用问人也能到”;行人感慨地说,“地名标志不是修桥补路,胜似修桥补路”;返乡台胞夸赞说,“人民政府又为人民办了一件实事”。我省大丰县刘庄镇于1987年在全镇的街头巷尾和自然村庄全部安装上崭新的地名标志牌,群众反响十分热烈,他们欢快地自编自唱道,“地名建牌实在好,标志分明路好找;文明城乡更文明,四化大业不可少;各级领导抓得紧,这桩好事终办到……”。褒奖之词,不一而足,实质上成了考验地名标志的试金石。这表明地名标志化不仅有口皆碑,而且深得人心,它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映照出广大群众的利益和意愿。地名标志化一举多得,有百利而无一害,必然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综上所述,地名标志化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家科学管理的水平,是社会公益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势在必行。因此,实现地名标志化既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又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是我们这一代地名工作者义不容辞地光荣职责。我们要拓宽眼界,把地名标志化社会意义的认识,提高到现代文明意识的高度,把由早先设置地名标志的自发状态,上升为力求全面实现地名标志化的自觉行动,使之更好的为人民造福,为社会献“身”。

 

                                             1990412

 

    备注:本论文参加19908月在西安召开的“全国地名管理研讨会”交流,发表于《湖南地名》1991年第4期。19927月被收入《地名管理研究文集》一书(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在199212月中国地名委员会举办的“全国优秀地名学论著评奖”中,被评为“地名学论文”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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