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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地名规划 根治地名乱象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3-30 阅读:591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王胜三

地名作为人们赋予自然或人文地理实体的名称,经历了数千年的历史沉淀和时代变迁,一直作为根源性信息串联起历史文化脉络和人们的生产生活轨迹,无形中推动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社会进入快速发展期,带来大批新地名的诞生与历史地名的消亡,在新旧地名的交替过程中,一些地名命名的传统习俗被打破,地名通名和专名混淆,“大、洋、怪、重”等地名随处可见,甚至出现了自行设置地名标志(如葛宇路)的行为艺术。笔者认为,要治理地名乱象,不仅要解决好地名管理归位、法规制度跟进、宣传力度加大等问题,更重要的是强化地名规划,从整体上、长远上、根本上解决问题。

地名规划应纳入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是偏重物质形态的城市空间布局预先考量,对城市地上以及地下空间进行合理测绘,通常包括整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目前城市规划更多地关注有限土地的合理利用,包括生活区、经济区、生态区、旅游区等,但地名规划未完全列入所有城市规划,成为城市规划的短板。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和地名更替速度的加快,亟须将地名规划列入城市详细规划之中,补齐城市地名规划的短板。一般情况下,地名规划通常与城市规划同步进行,但借用医学中“治未病”的思想,应该有一份地名先期规划超前于城市规划,以期为城市规划提供有益的借鉴。

对应城市总体规划,地名规划应依据国家地名管理的法规做出地名总体规划,使新生地名与现有地名有机契合。对应城市详细规划,地名规划应按照城市的历史、现状、布局和特点,确定地名类型、地名群组、地名层次、命名原则等,编制城市地名规划图。地名规划是城市规划中的实体文字设计,要注意城市改建、城市扩建和城市重建不同状况的地名规划,把握整合原则、经济原则、社会原则、审美原则,处理好各个行政区划中的点状地名、线状地名和面状地名。

地名规划也要科学规范

地名规划旨在让地名发挥实实在在的应用效果,更好地发挥地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是否具有科学性是地名规划成败与否的试金石。地名规划应注意统一性,避免出现矛盾和误解;应注意合理性,符合历史和现实状况;应注意标准化,在全国范围内遵循地名标准;应注意规范性,同一区域、同一类型的地名规律有序;应注意持续性,保持地名使用的稳定性。

城市规划偏向工科,地名规划偏向文科,实际规划中不仅要将两者结合,并且要注重多学科共同参与,规划由城市规划专家、地名学者、人文学者、群众代表共同完成,通过专家决策形成科学论证。规划时间在历史和现状呈现的基础上,形成短期规划、中期规划和长期规划;规划内容上区分普通地名规划和专项地名规划,商业性地名规划和非商业性地名规划,将地名通名的内涵进行专业界定,比如街、路、巷的宽度,大厦的指示高度;规划范围上注意弹性处理地名变更,预留系列地名备选库,使地名规划走向科学理性、周密前瞻。

地名规划应与传统文化相融合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背景下,中国城市规划越来越注重历史文化基因,在规划的同时进行文化脉络梳理和文化规划,而地名正是贯通城市古今的一根红线,地名规划理应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增强城市的文化归属,以地名的演进历程丰富城市的规划结构,勾连起具有区域特色的城市景观。

地名已被联合国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规划中一方面要注意汲取中国古代城市规划的智慧,另一方面要提倡在创新中继承地名文化,特别要注意异地搬迁或者新建经济区、开发区时的地名活性要素。古代中国的都城对城门、宫殿、街坊都有详细的区分,即有奇数城门也有偶数城门,城门名称一般为寓意深刻的雅词,比如称南门为来薰门;宫殿一般以主殿为中心对称分布,比如清代北京城的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街巷、里坊都有规律可循,如西汉长安城的八街九陌,元大都的九经九纬,另有民间街坊如福州的三坊七巷。在城市规划审批时要注意地名的报批,避免出现不伦不类的洋地名,地名命名应优先使用具有历史价值的地名,新区可以使用具有地域特色的词汇,妥善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应该在已经消失的历史街区竖立纪念碑牌。

地名规划应借鉴国外经验

地名标准化既要求国内统一标准,也要求跟国际接轨,按照联合国地名专家组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地名规划。因此,地名规划也应该睁眼看世界,积极向国外先进经验学习,将做得好的国家的地名规划方法进行详细提炼,梳理出我国可用的地名规划理念,再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借鉴。

美国的历史并不长,但城市设计有其独到之处,比如寸土寸金的纽约中心设计为生态景观——中央公园,首都华盛顿设计为横平竖直的棋盘状,正向街道通名多称为“Street”,斜街通名多用“Avenue”,南北走向的街道以数字命名,东西走向的街道按照英文字母顺序排列,字母用完后以常见的英文单词排列,依然按照首字母的顺序。中国的邻国日本虽然土地有限,但日本将城市作为一个系统工程进行规划,倡导立体式的地名规划。日本地下空间也将楼房、地铁站、公交站等设施地名有机联通,并安装了完备的向导设备,使城市规划中的地名和设施等无缝对接。另外,日本在标准地名标志之外采用多元指示方法,比如东京都的一些井盖上刻有四四方方的菱形,菱形的四角分别写有相应的地名,随时为路人指示道路和方向。德国楼宇地名标志一般直接安装在高于两米的墙上,部分楼宇地名标志上书写集合门牌编号,这种地名标志的版式清晰明了,能够方便公众迅速查找门牌号,地名标志的集合编号形式可以在我国借鉴推行。

地名规划更应强调法治化

1991年在河北省邢台市召开的地名会议提出了地名规划的思想:“城镇地名的命名更名要与城镇的总体规划同步进行,政府审批城市规划方案的同时,要审批地名的设计方案。”2005年,国家民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提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很多城市编制了地名规划文本和图集,然而很多地名规划工作处于无标准可依的情况,地名规划亟须提上法制日程。

一方面,地名规划应该运行在地名根本法的轨道上,专家应积极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法》,把地名规划纳入到地名法律的范畴中去;另一方面,地名规划应该隶属于地名管理的重要议题,相关部门应着手修改《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地名管理权限的内涵和外延;与此同时,应制定地名规划相关法规,制定参照性强的地名规划细则,用法律的形式将地名规划固定下来。地名规划的法治化运用的是刚性原则,能够创造良好的地名规划法制环境,保证地名工作有序、有效、有力开展。

地名规划应多措并举

地名的稳定性是相对的,人类社会变迁的速度越快,地名变迁的速度也随之加快,地名工作的重心扩展为聚拢地名信息体量、建设地名资源平台、传承保护地名文化,地名规划也要根据新情况进行调整和重新修订,维系地名规划与城市发展的良性关系,体现地名规划的民族性和时代性,使地名规划面向本土、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地名规划要与智慧城市相衔接,安装智慧城市地名标志导向系统,将智慧服务与地名地址相互匹配,通过不同的地名科技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利用“互联网+地名”理念,将地名数据库和地名云平台全面整合,以地名大数据作为城市规划的积淀;通过建立中国地名文化博物馆,最大限度地展现地名和城乡特色,辅助地名规划的开展。

(作者系民政部地名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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